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2 03: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证券代码:000862证券简称:银星能源公告编号:2012-03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6月1日(星期五)14: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330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怀兴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6,392,379股,占公司总股本23,589万股的28.1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66,392,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66,392,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66,392,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66,392,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66,392,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关联股东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后,同意票数289,21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66,392,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增加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关联股东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后,同意票数289,21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66,392,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顺祥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66,392,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数0股,弃权票数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麟祥律师事务所孟祥琳律师、徐嘉璞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宁夏麟祥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862证券简称:银星能源公告编号:2012-035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6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下午15:00至2012年6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330号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银川)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怀兴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7,524,563股,占公司总股本23,589万股的28.63%。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66,392,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589万股的28.15%。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6人,代表股份1,132,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589万股的0.48%。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所有的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继续与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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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2、《关于拟为控股股东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夏宁电硅材料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2,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关联股东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后,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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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提案已于2012年1月19日、5月1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宁夏麟祥律师事务所孟祥琳律师、徐嘉璞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宁夏麟祥律师事务所为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