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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5 01: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2012年5月22日,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28,000,000股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51.724%)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临时提案》,提议于2012年6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新提案主要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分红规定,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特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分红管理制度》。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06月02日上午10:00时;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京平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4名公司股东(代理人)参加了会议,持有公司477,385,89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7.70%。公司董事郭京平、张红伟、陈铁生、王珍,监事张高山及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1、以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发行规模: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

  (2)债券期限: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

  (3)债券利率: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

  (4)还本付息方式: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

  (5)募集资金用途: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

  (6)发行对象: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

  (7)决议有效期限: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

  2、以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以同意票477,385,892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参与表决股东(代理人)所持(代理)表决股权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徐斌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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