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6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重要提示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53号文批准发起设立,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24日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2年4月2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为准。
第一节、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15层
法定代表人:徐旭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4日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电话:021-38568888
联系人:罗琼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董事长徐旭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划部(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总经理、研究中心主任、总裁办主任兼党委办公室主任、机关党委委员。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董事刘澎湃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司长,珠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会执行委员会委员。
董事张国臣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中石油大连石化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石油炼油与销售分公司高级会计师,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股权管理处副处长。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监事。
董事王志强先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上海机电(集团)公司科长、处长、总会计师,上海久事公司计财部副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财部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等职。现任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熊人杰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湖南人造板厂进出口公司、湖南省广电总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董事唐光明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综合计划司投资一处科员,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项目经理,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业务经理。现任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董事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 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孙树义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电子工业部处长,国家体改委副司长、司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人事部副部长、党组成员,中央企业工委副书记等职。
独立董事王福山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大学教师,国家地震局副司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部门总经理,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阳光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巡视员。
独立董事沈祥荣先生,中共党员,硕士,工程师。历任国家计委、经委、国务院办公厅副处长、处长、副局长,中国华诚集团董事长,第十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现任上海黄金交易所党委书记、理事长。
独立董事樊纲先生,经济学博士,教授。长期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从事宏观经济研究工作。现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会长,兼任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等职。
监事长刘昼先生,先后任职于湖南省木材公司、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湖南省广电总公司及湖南省汇林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监事吕红玲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任职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会计核算部副经理、经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组负责人。现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
监事佘川女士,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先后任职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员工。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宏观司财税处、投资处副处长,中信实业银行北京分行(后为总行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信贷部副总经理兼综合处处长、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支行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西单支行负责人,财政部综合司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兴业银行北京分行月坛支行行长,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部负责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副总经理陈勇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哈尔滨证券公司友谊路证券交易营业部电脑部经理、副总经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和平路营业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执行总经理。
督察长李立生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发展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中心综合研究部副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成员,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监、基金管理部总监、基金经理、金融工程部总监、产品规划部总监等职。
2、基金经理
成胜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光大证券担任行业分析员。2007年5月加入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9月起担任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目前兼任股票投资部总监助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王忠波先生,2009年4月至2010年10月;陈欣女士,2009年12月至2011年6月;成胜先生,2010年9月至今。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总经理尤象都先生、副总经理陈勇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监索峰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钱睿南先生、研究部总监刘风华女士。
上述人员之间均无近亲属关系。
第二节、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叁佰叁拾陆亿捌仟玖佰零捌万肆仟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 5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截至2011 年9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17,723.3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90%。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中国建设银行实现净利润1,39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82%。年化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64%,年化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4.82%。利息净收入2,230.1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41%。净利差为2.56%,净利息收益率为2.68%,分别较上年同期提高 0.21 和 0.23 个百分点。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687.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1.31%。
中国建设银行在中国内地设有1.3万余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新加坡、法兰克福、约翰内斯堡、东京、首尔、纽约、胡志明市及悉尼设有分行,在莫斯科、台北设有代表处,海外机构已覆盖到全球13 个国家和地区,基本完成在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的网络布局,24 小时不间断服务能力和基本服务架构已初步形成。中国建设银行筹建、设立村镇银行33家,拥有建行亚洲、建银国际,建行伦敦、建信基金、建信金融租赁、建信信托、建信人寿、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等多家子公司,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中国建设银行得到市场和业界的支持和广泛认可。2011 年上半年,中国建设银行主要国际排名位次持续上升,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50 多个重要奖项。中国建设银行在英国《银行家》2011 年“世界银行品牌500 强”中位列第10,较去年上升3 位;在美国《财富》世界500 强中排名第108 位,较去年上升8 位。中国建设银行连续第三年获得香港《亚洲公司治理》杂志颁发的“亚洲企业管治年度大奖”,先后摘得《亚洲金融》、《财资》、《欧洲货币》等颁发的“中国最佳银行”、“中国国内最佳银行”与“中国最佳私人银行”等奖项。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服务部,下设综合制度处、基金市场处、资产托管处、QFII托管处、基金核算处、基金清算处、监督稽核处和投资托管团队、涉外资产核算团队、养老金托管服务团队、养老金托管市场团队、上海备份中心等12个职能处室、团队,现有员工130余人。自2008年以来中国建设银行托管业务持续通过SAS70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杨新丰,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营运管理部,长期从事计划财务、会计结算、营运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服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224只证券投资基金。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2011年,中国建设银行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2011年度“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并获和讯网2011年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服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服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三节、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15楼(邮编:200122)
法定代表人:徐旭
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支持网上交易)
客服热线:400-820-0860
直销业务电话:(021)38568981 / (021)38568507
传真交易电话:(021)38568985
联系人:何玶、郑夫桦、张鸿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西街6号A-F座3楼(邮编:100045)
电话:(010)68068788
传真:(010)68017906
联系人:郭森慧
(3)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号锦绣联合商务大厦25楼2515室(邮编:510075)电话:(020)37602205
传真:(020)37602384
联系人:李晓舟
(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130室 (邮编:518048)
电话:(0755)82707511
传真:(0755)82707599
联系人:史忠民
(5)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10号恒运大厦四层(邮编:150001)
电话:(0451)53902200
传真:(0451)53905528
联系人:孙永林
(6)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南路1号新世纪广场B座805室(邮编:210002)
电话:(025)84671297
传真:(025)84523725
联系人:牛大恒
2、场外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 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胡怀邦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A座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95577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85238680
网址:www.hxb.com.cn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联系人:王曦
电话:(010)66223584
传真:(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1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人代表: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或95579
网址:www.65579.com
(1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828355
联系人:朱贤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1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703室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
网址:www.glsc.com.cn
(19)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24层-32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821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甘霖
客户服务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20)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网址:www.jyzq.cn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联系人:吴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李蔡
电话: (0551)2207921
传真: (0551)2207965
客服: 400-888-8777、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25)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李昕田
客户服务电话:96668、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2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2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9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9)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钟康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30)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50586660
传真:(021)50819897
联系人:李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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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64738844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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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联系人:余雅娜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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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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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025)83290979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万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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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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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齐晓燕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2269280-225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张宇宏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3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086
传真:(021)50122398
联系人:宋歌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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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0)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841160
传真:(0591)8784115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41)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6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电话:(010)65053695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崔海涛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联系人:汤漫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网址:www.dxzq.net
(43)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电话: 95513
网址:www.lhzq.com
(44)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电话:(0571)87925129
传真:(0571)87828042
联系人:徐轶清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45)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中山29层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李珍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cn
(4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人代表:雷杰
电话:(0731)85832503
传真:(0731)85832214
联系人:郭军瑞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47)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8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 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4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经纪业务管理部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685560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4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5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孟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5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5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电话:(0571)86811958
传真:(0571) 85783771
联系人:周妍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网址:www.cs.ecitic.com
3、场内代销机构: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具体名单见上证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增加、减少或变更代销机构。
(二)基金登记结算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中坤大厦15层
负责人:朱玉栓
电话:(010)62159696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朱振武、王肖东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葛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经办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第四节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行业股票
基金类型:股票型基金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第五节、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将“自上而下”的资产配置及动态行业配置与“自下而上”的个股优选策略相结合,优选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进行投资,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主动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长期资本增值。
(二)投资理念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景气行业以及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来分享中国经济的成长。
在实体经济中,行业的景气程度会发生迁移,同时行业间的发展也具有不平衡性,各个行业在证券市场的表现也会出现轮动现象。本基金相信,通过对各个行业进行多层次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判断行业的景气状况,在此基础上,实施灵活、动态的行业配置,选择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进行投资,可以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三)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权证、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投资品种。其中,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主要对象为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本基金认为一个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是指在该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排序居前的企业,本基金投资这类企业的资产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于其它品种,本基金在履行适当的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到基金的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四)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体现在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和其他品种投资策略等四个方面。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从宏观、中观、微观等多个角度考虑宏观经济面、政策面、市场面、资金面和企业面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的特点及其演化趋势,分析股票、债券等资产的预期收益风险的匹配关系,在此基础上,在投资比例限制范围内,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股票和债券等资产的比例。
本基金考虑的宏观经济因素包括GDP增长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生产者价格指数(PPI),货币供应量(M0,M1,M2)的增长率等指标,本基金将以全球化的视野,结合全球经济周期和国内经济周期,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指标。
本基金考虑的政策面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趋势等。
本基金考虑的市场因素包括市场的资金供求变化、市场平均P/E、P/B等指标相对于长期均值水平的偏离度、市场情绪等。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致力于投资优选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本基金管理人相信通过双重优选,可以取得超额收益。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优选景气行业或预期景气行业的行业配置策略,一是优选企业的选股策略。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应用本基金管理人的行业评级系统,以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优选处于景气或预期景气的行业,作为行业配置的对象。
本基金在进行行业分类时采用《银河基金管理公司行业分类标准》,该标准借鉴国际主流行业分类方法,并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特点进行调整,现阶段将上市公司划分为11个主行业,42个子行业。在行业划分时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划分标准,当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如果某类业务营业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则将该公司划入此类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类别,否则划入综合类。本基金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经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可以变更行业分类标准。
在定量分析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跨行业多因素分析模型,对各行业市场收益率进行归因分析,分析计算影响行业市场表现的主要驱动因素、驱动因素的相对重要性,以及驱动因素的量化指标。根据该模型,本基金管理人确定现阶段决定行业市场表现的主要驱动因素为该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因此在本基金管理人进行行业配置时,现阶段的量化指标主要考虑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数量化模型对行业市场表现的主要驱动因素进行跟踪分析测算,判别主要驱动因素是否发生变化,在确定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新的驱动因素估算各行业的相对投资价值,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本基金考虑的其他定量指标还包括行业的整体估值水平,行业的财务指标等。本基金通过对行业整体当期的估值水平与内在价值水平进行比较,判断行业的投资价值。行业整体的估值水平为按股本加权的行业内所有可投资上市公司估值的加权平均值。本基金还对行业的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如净资产收益率以及净利润增长率等,判断不同行业的相对价值。
在定性分析方面,本基金重点考察行业所处生命周期阶段、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
在确定行业生命周期方面,本基金根据行业的供求、价格、成本、盈利能力以及增长等情况的变化,并结合人口、社会、技术等因素,对各个行业所处的景气周期阶段做出基本判断。在分析国家产业政策方面,国家产业政策通过税收、财政补贴、信贷、环保等等措施,对优先发展的产业予以扶持,对限制发展的产业予以限制,从而影响特定行业的发展前景。本基金管理人将深入了解国家产业政策,分析有关政策对各行业的影响,把握各行业的变化趋势。在分析行业竞争格局方面,本基金将对行业进入壁垒情况、行业内竞争对手之间的竞争状况、行业集中度、行业替代产品压力、行业产品定价能力、行业成本控制能力进行分析,对行业的结构、竞争程度和发展前景等进行判断。
基金管理人应用行业评级系统,每季综合考虑各行业的定量、定性分析指标,对各行业做出评级,本基金的行业评级分为四类,即景气增长、景气维持、景气下降和和非景气行业。
本基金所指的景气增长行业是指预期该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且会进一步提高的行业。景气维持行业是指预期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但预期基本保持不变,景气下降行业是指预期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超过GDP增长率,但未来将会下降的行业。非景气行业是指行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或预期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低于GDP增长率的行业。
基金管理人根据行业评级结果,进行行业配置,本基金将增配预期景气增长的行业,对预期景气维持的行业保持中性配置,对预期景气下降及非景气行业进行减配,甚至配置比例为零。本基金的行业配置基准按照该行业的流通市值占全市场的流通市值比例确定。对增配类的行业,配置比例可以超过其市场权重。对于行业配置为中性的行业,配置比例与其市场权重基本保持一致。对于减配类的行业,配置比例低于其市场权重。
(2)选股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估值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已经优选出的行业中,挑选优势上市公司进行投资。本基金认为一个行业中的优势企业是指在该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排序居前的企业。
在投资中,本基金首先根据行业配置策略,将优选出的行业中的全部股票纳入待选范围。本基金采用多因素的评估框架,从企业成长性、竞争优势、盈利能力、基本素质等方面分行业对纳入待选范围的股票进行综合排序,将行业内排序居前的股票列入备选股票库。本基金进一步对备选股票库中的股票进行估值,挑选排序居前,同时价值相对低估的优势上市公司股票,形成精选股票库。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将在精选股票库基础上,进一步审慎挑选,在深入权衡风险收益的基础上,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定量分析、定性分析和估值分析如下:
1)定量分析
本基金对行业增长、公司经营指标及各项财务数据进行定量研究和预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指标:
●对于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容量及未来增长的推断及预测;
●结合对公司产品、竞争的定性分析,判断公司未来销售变化趋势、市场份额的大小、主营业务利润增长情况及未来变化,判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成长性;
●对公司未来利润率、费用控制率等方面研究,如果存在可比公司推断公司的成本控制能力、管理水平及其他方面能力在行业是否出于优势地位;
●对公司其他财务指标横向、纵向比较,如净资产收益率、复合增长等,判断公司的在行业中的相对位置以及经营状况变化趋势等。
现阶段本基金主要考察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反映了企业的成长性,还反映了企业的成长质量。而净资产收益率的高低则反映了企业盈利能力,是企业基本素质的综合反映。本基金要求的优势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必须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本基金可以根据数量化分析的结果和市场实际情况,调整表征优势企业的定量指标。
2)定性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将利用内外研究资源,对备选的上市公司进行反复研究、实地调研并持续跟踪,并重点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具有核心竞争力: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在营业收入中占比高,公司是否具有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管理优势、技术优势、产品优势、品牌优势、网络优势等;
●商业模式是否具有良好的扩张性:商业模式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公司通过内生增长或外生增长实现规模扩张的可能性;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运作情况,公司高管的诚信记录是否良好,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否合理、透明,是否存在侵占用上市公司资源的行为;
●管理层素质:管理层是否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管理层的创新意识,经营管理才能,管理层的职业履历,公司的激励机制是否合理等;
●战略目标和执行能力:公司是否对自己的强弱、机会与威胁有清醒的认识,是否具有清晰的战略规划和落实规划的具体措施,公司制订的业务、研发、市场等规划是否得到良好的执行等。
3)估值分析
本基金采用绝对价值、相对价值等估值方法,对投资备选的股票进行估值分析。本基金采用估值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贴现(DCF)、股利贴现(DDM)、市盈率(P/E)、市净率(P/B)、市销率(P/S)、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EV/EBIT)、企业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V/EBITDA)等方法。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一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可转债、央行票据和资产支持证券等。
本基金债券投资以久期管理为核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策略:
(1)利率预期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未来市场利率上升或下降的预期,主动地降低或提高债券投资组合的久期,从而减小或增加投资组合价值受市场利率变化的影响。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根据收益率曲线的变化,适当地选择子弹型、哑铃型或梯形的债券组合期限配置形式,获取因收益率曲线的形变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3)类属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等不同债券类属品种之间同期限收益率利差的扩大和收窄的预期,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债券类属品种的投资比例,获取不同债券类属之间利差变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在同一债券类属品种内,基金根据不同债券的品质、提前偿还风险和赎回风险等因素,判断不同债券利差水平的变化,调整不同债券的投资比例。
(4)单券选择策略
基金根据对单个债券的估值分析,把握个别债券短期被市场错误定价的投资机会。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债券衍生投资品种,投资者既可以获得普通债券的固定收益,也可以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所带来的投资回报。本基金在对可转换债券条款和发行债券公司基本面进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可转换债券定价模型进行估值,并结合市场流动性,投资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可转换债券。
(6)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利用合理的收益率曲线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估值,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分析,并运用久期管理、类属配置和单券选择等积极策略,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控制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获取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4、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数量化期权定价公式对权证价值进行计算,并结合行业研究员对权证标的证券的估值分析结果,选择具有良好流动性和较高投资价值的权证进行投资。采用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策略或策略组合:
(1)本基金采取现金套利策略,兑现部分标的证券的投资收益,并通过购买该证券认购权证的方式,保留未来股票上涨所带来的获利空间。
(2)本基金根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内在价值联系,合理配置权证与标的证券的投资比例,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避险组合,控制投资组合的下跌风险。同时,本基金积极发现可能存在的套利机会,构建权证与标的证券的套利组合,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五)投资组合管理
1、投资组合实施原则
(1)实施机制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框架下,审批确定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行业配置方案,审批重大单项投资决定等。
基金经理的职责是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在其权限范围负责所管理基金的日常投资组合管理工作,并具体落实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该基金的投资管理的决议。
(2)实施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要依据下述因素决定基金资产配置和具体证券的买卖: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导向、微观经济运行环境和证券市场发展态势;
3)投资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及风险水平等。
2、投资组合实施方法
(1)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的制定
基金经理根据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限制等规定性要求,结合证券市场运行特点及研究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分析和判断,制定具体的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
(2)重要投资方案的论证和审批
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一般投资可由基金经理自主决定,并向投资总监备案。重要投资(附带详细的研究报告)必须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向投资总监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审批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之前必须召开投资决策听证会,由基金经理和相关研究人员阐述投资理由和投资依据。
(3)投资授权和方案实施
重要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得到批准后,投资决策委员会向基金经理授权,由基金经理在授权的范围内组织实施。
(4)反馈与投资计划调整
基金经理对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执行效果进一步分析,必要时相应地调整投资组合。如果遇有重大变化需要修改投资计划和项目方案,必须报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业绩基准收益率=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中证指数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模最大的300只A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比较基准。而上证国债指数能够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变动全貌,比较适合作为本基金的债券投资比较基准。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或因指数编制及发布等方面的原因,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无需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与混合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风险较高、预期收益较高的基金产品。
(八)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不得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的约定;
(2)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6)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7)本基金投资的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95%,现金、债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15)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9)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九)投资组合比例调整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除资产配置比例外,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比例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十)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3.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4.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十一)基金的融资、融券政策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截止于2012 年3 月31 日)
本投资组合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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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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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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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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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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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二)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三)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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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五)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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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有关业绩数据经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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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4月24日生效。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 年4 月24 日至2012 年3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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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在协商一致后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请详见本招募说明书“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中的“(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的相关规定。
第八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及《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更新编写,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三 基金管理人”之“主要人员情况”中,董事变更已向监管部门备案,不再披露董事凌有法情况,新增披露董事唐光明、董事尤象都情况;董事张国臣先生的学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原副总经理尤象都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李昇同志不再担任公司督察长,聘任原产品规划部总监李立生同志担任公司督察长,不再披露督察长李昇情况,新增披露督察长李立生情况。总经理与基金经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四 基金托管人”文字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
3、“五 相关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更新,代销机构增加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介绍。
4、“十 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本报告截止日为2012年3月31日,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未经审计。
5、更新了“十一 基金的业绩”,对基金成立以来至2012年3月31日的基金业绩表现进行了披露。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但相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6、“二十四 其他应披露事项” 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及本基金管理公司在指定报纸上披露的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