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12-040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12年6月18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工会于2012年5月3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长会议,会议选举王世基先生和何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王世基先生和何雄先生将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12年6月19日开始,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6月5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王世基先生,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杭州珠江啤酒有限公司董事,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王先生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担任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2)何雄先生,1968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法律事务部经理,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曾任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主任助理、副主任。
何先生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担任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总顾问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12-041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长会议选举产生或更换。近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工会的函,告知其已于2012年5月30日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组长会议,选举罗志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罗志军先生将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八位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12年6月19日开始,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5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罗志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9月出生,学士,助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酿造厂副厂长、厂长、设备工程部经理。罗先生兼任广州市设备协会副会长。
罗先生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除在控股股东广州珠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外,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461证券简称:珠江啤酒公告编号:2012-042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南沙珠啤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12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详见2010年12月10日公司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018)。根据该决议,本公司将以实物资产和货币资金作为出资,对广州南沙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珠啤”)增资人民币27200万元。
2012年1月,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南沙珠啤增资62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由2800万元增加至9000万元。
近日,公司继续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南沙珠啤增资8000万元。南沙珠啤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已由9000万元增加至17000万元。
由于对南沙珠啤增资方案中包含由总部搬迁至南沙珠啤的实物资产,因此除上述货币出资外的其余出资需待相关实物资产搬迁完成后方能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