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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25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2012年6月6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二楼东会议室召开,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的方式同时进行表决。

  3.公司实有董事9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应出席的董事人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玉林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5.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审议议题:

  1.审议通过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使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的“年产100,000吨新型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顺利实施,尽快为公司提供主要生产原料——新型纤维素,确保公司经济效益的稳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金方式对其增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6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签订的资金拆借协议。

  公司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的发展,公司与“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签订了资金拆借协议。

  (1)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疆白鹭纤维有限公司“年产100,000吨新型纤维素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及生产经营。

  (2)拆借金额及期限:

  资金拆借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拆借具体金额根据实际需求决定。

  资金拆借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3)利率及结息:

  利率:等同于同期公司所获银行贷款利率。

  结息:按月结息,每月的20日为结息日,每月的21日为付息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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