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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3: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或变更提案,没有提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6日上午10点

  2.召开地点:本公司综合楼七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卢辉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83,45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9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范勇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提名贾庆仁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3,456,5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原建民 郑国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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