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7 03: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或变更提案,没有提案被否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6日上午10点
2.召开地点:本公司综合楼七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卢辉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83,45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09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范勇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提名贾庆仁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183,456,51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提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原建民 郑国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