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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77号文核准,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胜天成”)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6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39,034,00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509.999882万元,扣除承销费1,414.279997万元,保荐费100万元后,募集到的48,995.719885万元于2011年9月1日划入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11年9月2日,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京都天华验字(2011)第0162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9月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50,509.99988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763.18339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8,746.816485万元,其中股本为3,903.4003万元,资本公积为44,843.416185万元。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9月1日全部到位。

  2012年5月8日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数据治理软件及行业解决方案”项目的实施主体拟由公司独自实施变更为由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广州石竹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竹软件”)共同实施。(详见公司公告:临2012-012)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石竹软件分别与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及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石竹软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800055581608136,截至2012年5月15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石竹软件数据治理软件及行业解决方案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石竹软件及专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渤海证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四、石竹软件授权渤海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杨光煜、曾春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石竹软件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专户银行按月向石竹软件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渤海证券。

  六、石竹软件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万元,石竹软件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渤海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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