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燃气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08 02:5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股转增0.5股,即每10股转增5股。
●利润分配方案: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3元,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17元;税前每10股现金红利1.3元,税后每10股现金红利1.17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3日
● 除权日及除息日:2012年6月14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6月1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20日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于2012年4月23日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2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现将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一)利润分配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20,3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71,639,000元(含税)。
1.对于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117元。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由本公司按10%的适用税率统一代扣代缴现金股息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现金红利0.117元。如果QFII及R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对于居民企业股东及除QFII、R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每股税前现金红利0.13元。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20,3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即每股转增0.5股,共转增660,150,000股,实施后总股本为1,980,450,000股。
二、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13日
2.除权日及除息日:2012年6月14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2年6月15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6月20日
三、发放对象
截止2012年6月13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实施办法
(一)派发现金股利实施办法
除公司股东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港华投资有限公司、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深圳燃气股权资金信托及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以外,其他所有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转增股份实施办法
按照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转增股份由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账户。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照零碎股份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份。
五、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转增前
本次转增
本次转增后
数量
比例
(%)
公积金
转股
数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50,300,000
56.83
375,150,000
1,125,450,000
56.83
1.国家持股
686,353,000
51.98
343,176,500
1,029,529,500
51.98
2.国有法人持股
5,900,000
0.45
2,950,000
8,850,000
0.45
3.其他内资持股
58,047,000
4.40
29,023,500
87,070,500
4.40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58,047,000
4.40
29,023,500
87,070,500
4.4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70,000,000
43.17
285,000,000
855,000,000
43.17
1.人民币普通股
570,000,000
43.17
285,000,000
855,000,000
43.17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320,300,000
100.00
660,150,000
1,980,450,000
100.00
六、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1,980,450,000股摊薄计算的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20元。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舒适、谢国清
地 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21号喜年中心B座1002A室
邮 编:518040
电 话:0755-83601139
传 真:0755-83601139
八、备查文件
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