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1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股票代码:200053股票简称:深基地B公告编号:2012-20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通知于2012年5月28日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2年6月7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审议通过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南山集团财务公司”)。
南山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20,000万元,占南山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40%,本公司、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各以现金形式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分别占南山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同意委托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公司办理南山集团财务公司筹建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相关事宜。
设立财务公司的申请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司应依法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及相关风险处置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务公司合法、高效、安全运作。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范肇平先生、田俊彦先生、韩桂茂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2、《关于武汉汉南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关于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第1、2项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200053股票简称:深基地B公告编号:2012-21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拓宽本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效率,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赤湾”)和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致股份”)共同投资设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未经核准,届时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南山集团财务公司”)。
南山集团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人民币,拟由上述四家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现金形式出资,具体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表:
出资单位
出资金额(人民币 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40%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
2.南山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1.79%的股份;深赤湾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南山集团持有其57.52%的股份;雅致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南山集团,南山集团间接持有其48.7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3. 本公司于2012年6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关联董事范肇平先生、田俊彦先生、韩桂茂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南山集团财务公司的设立尚需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港赤湾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石油大厦十一、十二楼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9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1470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1618832976
主营业务:土地开发,发展港口运输,保税场库经营,相应发展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
主要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黄振辉投资有限公司、招商局(南山)控股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银川有限公司和广东省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6.103%、1.644%、3.915%、36.518%、7.831%、0.496%和23.493%。
财务情况:2011年末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499,379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673,3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61,106万元;2012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507,897万元。
关联方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南山集团成立于1982年,从开发经营赤湾港口、石油基地起步,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港航运输、海洋石油服务和物流后勤服务、房地产开发、集成房屋体系为四项核心业务,以国内综合物流业务为新培育业务,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南山集团近三年主要业务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
关联关系:南山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本公司范肇平董事长、田俊彦董事、郭颂华监事、陈洪监事同时担任南山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韩桂茂董事同时担任南山集团副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赤湾石油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郑少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64,476.373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501124494
深国税登字440300618832968 号
深地税登字440301618832968 号
主营业务:港口装卸运输,货物加工处理,散货灌包,件货包装,货物仓储,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转运,水陆联运,租车租船业务。赤湾港区进出口各类货物的保税仓储。
主要股东:南山集团为深赤湾的控股股东,持股57.52%。
财务情况:201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346,780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170,8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565万元,2012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358,130万元。
关联方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赤湾港区码头建设始于1982年,1993年经股份制改造后,整合组建成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并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深赤湾主要从事集装箱、散杂货码头及港口配套业务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旗下拥有华南地区重要的进出口港口区——赤湾港区及与之配套的港口服务企业18家(其中11家全资企业,7家控股及参资企业)。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关联关系:深赤湾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南山集团之控股子公司,且本公司范肇平董事长、田俊彦董事同时担任深赤湾董事,郭颂华监事同时担任深赤湾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洲电器大厦五楼A室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区科技南十二路007号九洲电器大厦五楼A室
法定代表人:田俊彦
注册资本:人民币29,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2780881
税务登记号码:440301728551331
主营业务:活动房屋、金属结构件、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分公司经营)、销售、租赁及相关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
主要股东:赤晓企业有限公司,南山集团间接持有雅致股份48.77%的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财务情况:201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96,826万元,2011年度营业收入246,78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26万元,2012年3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197,319万元。
关联方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公司成立于2001年,致力于新型集成房屋及船舶耐火舱室业务的开发与经营,拥有领先的研发能力与技术优势,是中国最大的集成房屋与船舶耐火舱室制造企业,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良好。
关联关系:雅致股份的股东为赤晓企业有限公司,赤晓企业有限公司为南山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南山集团通过赤晓企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雅致股份48.77%的股权,为雅致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且本公司田俊彦董事同时担任雅致股份董事长、韩桂茂董事同时担任雅致股份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暂定名,未经核准,届时以工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赤湾石油大厦12楼1203房
经营范围:设立初期的业务范围将包括: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未来业务范围将包括: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南山集团财务公司最终开展的业务范围,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业务范围为准。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方:南山集团、本公司、深赤湾、雅致股份。
2.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亿元,其中:南山集团出资2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0%;本公司、深赤湾及雅致股份各出资1亿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0%。
3. 本公司委托中国南山集团作为申请人,向公司审批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财务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并保证所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
4. 若南山集团成功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财务公司筹建批复,在财务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各出资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证及时足额出资。
5. 在财务公司设立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合理支出,若财务公司成功设立,则由财务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设立后的财务公司承担;若因任何原因导致财务公司未能最终设立,所耗费用由各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别承担。
6. 协议生效条件: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7.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待本公司与雅致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关联方将按上述原则签署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对关联各方公司业务运作无影响,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由于新设公司拟开展业务与关联各方主营业务不同,故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此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目的和影响在于:
1.拓展投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本公司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2.投资金融企业收益稳定、回报率较高,本公司可以按出资比例分享财务公司的经营利润;
3.金融牌照是稀缺资源,本公司可借助南山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平台价值和牌照价值,以及借助集团整体优势实现本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增强本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除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披露义务的关联交易外,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加强资金管理,拓展融资渠道,同时本公司可以按出资比例分享财务公司的收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设立财务公司的申请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公司应依法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及相关风险处置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务公司合法、高效、安全运作;公司董事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200053股票名称:深基地B公告编号:2012-22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股”)拟在武汉市汉南区开发建设武汉汉南宝湾物流园项目,计划占地约490亩,初期总投资估算5.43亿元人民币。作为负责该项目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的经营主体,宝湾控股拟在武汉汉南区注册成立武汉汉南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届时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
2、2012年6月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武汉汉南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介绍
宝湾控股为唯一投资主体。本公司持有宝湾控股77.36%的股权。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宝湾控股22.64%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注册成立的武汉汉南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汉南区,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宝湾控股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该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负责武汉汉南宝湾物流园区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
武汉汉南宝湾物流园项目位于武汉市汉南区新型示范园区,计划占地约490亩,初期总投资估算5.43亿元人民币,计划建造标准高架库、装卸平台、仓库管理间、办公楼、综合楼以及相关公用配套设施。具体规划将根据当地的市场环境及需求设计。计划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从事仓库、堆场、办公室的租赁以及相关物流综合服务业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宝湾控股作为唯一出资方无需签署投资协议。待武汉汉南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将以其为主体与有关政府部门和工程建设公司签署相应的土地购买和工程建设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实现本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完善宝湾物流服务网络,宝湾控股拟在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武汉进行战略投资,开发建设综合物流园—武汉汉南宝湾物流园。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 武汉汉南宝湾物流园项目投资较大,增加了本公司已经存在的资金压力。
对策:本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性净现金流稳定;此外,本公司也在积极探讨多种融资方式。
2) 工程项目较大,建设周期及建设成本控制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在已有物流园项目上具有成功经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一风险。
3) 市场竞争压力。
对策:回避低端竞争,目标客户定位在高端客户。制定统一的宣传和营销策略,借助宝湾物流的品牌效应,并由总部协助,全力开展对目标客户的联系和公关,争取与战略伙伴在项目地区继续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3、 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符合本公司既定的投资发展战略,开拓了宝湾物流在中部地区的业务发展,有助于宝湾物流形成全国性园区网络,继续提升宝湾物流在核心城市的品牌效应和整体竞争实力,巩固和保持宝湾物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未来的投资活动和经营业务将在既定的战略规划指导下,围绕物流仓储租赁业务、适时开拓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和完善物流服务网络、发展业务规模和品牌战略来进行,不断增强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200053股票名称:深基地B公告编号:2012-23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2012年6月7日,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抵减利息支出。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四亿元人民币(含四亿元)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授权期限不超过2015年6月30日。
3、投资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由银行发行的、期限在六个月以内的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不超过2015年6月30日
二、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公司通过发行中期票据等渠道筹集到用于物流园建设的长期资金,由于物流园项目建设款项分期支出,部分资金在短期内闲置。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仅限于短期闲置资金,风险可控,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资金需求。因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五、风险情况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情况: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二)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投资。
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由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200053股票简称:深基地B公告编号:2012-24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经2012年6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通讯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2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6月26日~2012年6月27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6月26日15:00—2012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1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武汉汉南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请见2012年6月11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6月27日14:00—14:30。
3、现场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登记时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法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个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2年6月26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53
2、投票简称:基地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6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基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下述所有议案(除累积投票外)
100.00
议案1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1.00
议案2
《关于武汉汉南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除累积投票外、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6月26日15:00—2012年6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详细程序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指南功能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有关资料同时备置于本公司办公地点深圳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董事会秘书处,以供查阅和索取。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宋 涛、李子征、严 涵
电话:86-755-26694211传真:86-755-26694227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2
《关于武汉汉南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注:若委派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