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11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高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12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8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刘强、丁江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国创道路材料有限公司向广西北部湾银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年。
表决结果:同意128,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