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0:56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12-02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2年6月7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会议于2012 年6月14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人,实际表决的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各类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重新进行核定后,决定从2012年6月15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范围为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公司201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6.89亿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增加5.85亿元,未超过 2011 年年报净利润50%,也不会致使公司2012半年报盈亏性质产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参会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参会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12-022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 年6月14日在公司主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瑞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参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举手表决,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参会监事一致通过本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公告编号:2012-023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固定资产折旧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经公司相关部门对公司各类固定资产实际使用年限重新进行核定后,决定从2012年6月15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范围为母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调整方案
固定资产类别
变更前折旧年限
变更后折旧年限
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20
30
二、通用设备
10
15
三、专用设备
10
15
四、交通运输设备
6
6
五、电气设备
11
11
六、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5
5
七、仪器仪表
8
8
八、大型工具A类
3
3
九、大型工具B类
8
8
二、董事会关于固定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1、近年来公司不断扩大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对设备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和技术革新,并定期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及年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进行定期修缮,提高了设备主要是机械设备的使用性能和装备水平及生产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从而在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2、对比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情况,公司的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大多数公司。因此调整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将更为合理。
三、本次折旧年限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影响公司2012年度固定资产折旧额减少6.89亿元,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增加5.85亿元,未超过 2011 年年报净利润50%,也不会致使公司2012半年报盈亏性质产生变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及监事会意见
独董意见:
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更准确地反映了其实际使用年限,变更依据合理。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其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