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0:5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编号:临2012—02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14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东方路838号齐鲁万怡大酒店举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刊登。
本次大会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0人,代表股权数882,572,867股,占总股本75.3952%,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祥勇、岳永平律师到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有表决权的与会股东
882,572,867
882,513,765
0
59,102
99.9933%
2、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有表决权的与会股东
882,572,867
882,513,765
0
59,102
99.993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已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祥勇、岳永平律师予以法律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