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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0:5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编号:临2012—021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14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东方路838号齐鲁万怡大酒店举行。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刊登。

  本次大会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0人,代表股权数882,572,867股,占总股本75.3952%,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祥勇、岳永平律师到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有表决权的与会股东

  882,572,867

  882,513,765

  0

  59,102

  99.9933%

  2、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单位:股)

  代表股份数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赞成比例

  有表决权的与会股东

  882,572,867

  882,513,765

  0

  59,102

  99.9933%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已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祥勇、岳永平律师予以法律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4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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