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5 01:39 来源: 中国证券报证券代码:002547证券简称:春兴精工公告编号:2012-03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6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2年6月13日下午14:00在春兴精工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孙洁晓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董事黄培聪委托董事郑海艳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15日《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与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快速增长,公司拟申请参与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计划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集合票据的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且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
2、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3、发行期限:本次拟发行集合票据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
4、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5、发行利率:交易商协会每周召开一次定价联席会议,主要投资机构根据市场利率以投票方式确定未来一周各信用级别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发行利率下限,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再按不低于发行利率下限协商确定招标利率区间,最终发行利率按荷兰式招标方式由各承销商投标确定。
6、发行方式: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全额一次性发行。
7、担保方式:第三方担保。由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本企业提供第三方增信。本公司与其他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互保。
8、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集合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如此次成功发行集合票据,公司将及时公告集合票据发行结果。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集合票据的发行并授予董事会在上述发行计
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发行的具体事宜,包括:
(1)确定本次发行的集合票据的具体金额、期限、面值、票面利率、发行价格、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及发行日期等具体发行方案;
(2)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负责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节;
(3)确定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担保及反担保事宜;
(4)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5)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指定任何一名或数名董事负责制作、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自2011年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以来,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到任以来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承担了相应的职责和义务,付出了辛勤劳动。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步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现建议调整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万元)
1
郑海艳
董事
24.00
2
黄培聪
董事、副总经理
25.20
3
王书强
副总经理
36.00
4
华晨侃
财务负责人
22.60
5
徐苏云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34.80
该议案中董事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公司的注册地址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变更为“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对《公司章程》予以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改前后对照表: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邮政编码:215121”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邮政编码:215121”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春兴芬兰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香港炜舜国际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2年 7月6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有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2012年6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47证券简称:春兴精工公告编号:2012-03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67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7,6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024.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576.0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4日出具的会验字[2011]第33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精密铝合金结构件生产项目”和“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两个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2011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已经于2012年5月21日按承诺将该笔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目前,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总额7,158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5,0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6个月,同时保证款项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按现行6个月银行贷款利率预算,约可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约152.50万元
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也不存在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公司不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也不从事风险投资。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等相关规定,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继续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发挥公司资金成本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行为,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 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该事项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春兴精工实施该事项。
六、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5日
股票代码:002547股票简称:春兴精工编号:2012-033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保证2012年下属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下属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为春兴芬兰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关于为香港炜舜国际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春睿”)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2)为全资子公司春兴芬兰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春兴芬兰”)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3,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3)为全资子公司香港炜舜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炜舜”)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1)-(3)项担保的期限为自担保生效之日起2年。
2、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日
法定代表人:王书强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县
经营范围:汽车用精密部件、通讯系统设备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通讯系统设备、汽车用精密铸件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
南京春睿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南京春睿资产总额为3,023.29万元,负债总额为27.83万元,净资产为2,995.45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为-4.57万元,净利润为-4.55万元。
截至2012年3月31日,南京春睿资产总额为3,029.16万元,负债总额为32.30万元,净资产为2,996.85万元,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利润总额1.87万元,净利润为1.4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直接持有南京春睿100%的股权。
2、被担保人名称:春兴芬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5日
注册资本:2500欧元
注册地址:Tehtaankatu 10 Helsinki
主营业务:通讯系统设备配件的进出口贸易、物流及相关产品研发
春兴芬兰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春兴芬兰资产总额为5.10万欧元,负债总额为-1.30万欧元,净资产为6.40万欧元,营业收入为52.95万欧元,利润总额为-6.52万欧元,净利润为-6.52万欧元。
截至2012年3月31日,春兴芬兰资产总额为40.35万欧元,负债总额为33.41万欧元,净资产为6.94万欧元,营业收入为34.59万欧元,利润总-0.55万欧元,净利润为-0.55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直接持有春兴芬兰100%的股权。
3、被担保人名称:香港炜舜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8月10日
股本:1301.01万港币
注册地址: 香港美国银行中央大楼25楼2508A单元
主营业务:通讯、航空及动车系统设备配件的研究开发、进出口业务,建立营销网络。
香港炜舜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2011年12 月31 日,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计,香港炜舜资产总额为10,598.29万港元,负债总额为0.00万港元,净资产为10,598.29万港元,营业收入为0.00万港元,利润总额为1,044.98万港元,净利润为1,044.98万港元。
截至2012年3月31日,香港炜舜资产总额为10,620.71万港元,负债总额为0.00万港元,净资产为10,620.71万港元,营业收入为0.00万港元,利润总额-0.01万港元,净利润为-0.01万港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公司直接持有香港炜舜100%的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担保尚未签订相关协议。
三、拟签订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南京春睿,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2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
2、春兴芬兰,担保方式:内保外贷;担保期限: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2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整。
3、香港炜舜,担保方式:内保外贷;担保期限:自该笔担保生效之日起2年;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下属公司南京春睿、春兴芬兰、香港炜舜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且随着公司进一步扩大,公司品牌知名度稳步提升,经营情况逐步向好,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以上担保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事项的实施,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15,500万元(不包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20,960,724.33元)的21.50%。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人民币35,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201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720,960,724.33元)的49.24%。;以上担保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547证券简称:春兴精工公告编号:2012-034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董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2、会议时间:2012 年7月6日上午10:00 开始。
3、股权登记日:2012 年6月28日。
4、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苏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董事会。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6月28日下午3 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参与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事宜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春兴芬兰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为香港炜舜国际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2年6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2-031号《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2-035号《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2 年7月2日-3日(9:00—12:00、14:00—16:00)。
(三) 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苏云、程娇
联系电话:0512-62625319
联系传真:0512-62625319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 邮编:21512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15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有效日期: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本公司)进行投票。
序号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请打“√”
弃权请打“〇”
反对请打“X”
1
《关于参与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议案》
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事宜的议案》;
3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4
《关于为南京春睿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5
《关于为春兴芬兰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6
《关于为香港炜舜国际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7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证券代码:002547证券简称:春兴精工公告编号:2012-03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监事会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二届监事会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3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2年6月13日16: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赵中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行为,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6月15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现拟对本公司监事会监事成员薪酬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万元)
1
赵中武
监事会主席
24.00
2
张 勇
监事
9.80
3
吴永忠
监事、项目总监
22.8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 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