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人股解押及质押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本公司、海王生物: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海王集团: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大股东)
江苏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海王健康连锁店:深圳市海王健康连锁店有限公司
一、解除质押情况
本公司获悉海王集团质押予江苏银行的海王生物股份1,30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9%)于近日解除质押。有关海王集团将其所持海王生物股份质押予江苏银行的情况,请参见本公司2011年4月7日及6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内容。
二、重新质押情况
2012年5月30日,海王集团及海王健康连锁店与江苏银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合同编号:ZY161012000083),将海王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30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9%)重新质押予江苏银行,为海王健康连锁店与江苏银行签署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编号:SX161012001497)及其项下的单项授信及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被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6月1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冻为止。
三、截止公告日公司法人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王集团所持本公司180,455,603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66%)中的168,000,000股存在质押,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75 %。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