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6 04: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一)投资标的名称: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龙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审批机构批准为准)。
(二)投资金额和比例:拟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人民币伍亿元整),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375,000,000元(人民币叁亿柒仟伍佰万元整),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5%。
(三)投资期限:50年,自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特别风险提示:
(一)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存在的风险
(二)合资公司可能存在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2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和马士基集团在丹麦签署了《合资经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龙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合同》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龙码头经营有限公司章程》,双方拟共同出资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龙码头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人民币伍亿元整)。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375,000,000元(人民币叁亿柒仟伍佰万元整),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5%。马士基集团下属APM Terminals Ningbo Company Limited(马士基码头宁波有限公司)以等值外币现汇出资125,000,000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万元整),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5%,外币现汇出资额应按该公司每一笔出资额存入合资公司的外汇资本金账户当日的基准汇率计算。
合资公司成立后将管理和经营目前梅山保税港区梅山集装箱码头一期3#泊位、4#泊位和5#泊位,三个泊位在标准设备安装后总资产规模约为人民币4,290,000,000元(人民币肆拾贰亿玖仟万元整)。
(二)监管审批程序
合资公司的设立尚需获得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和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所需的中国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所有相关批准。
二、本次对外投资合资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PM Terminals Ningbo Company Limited(马士基码头宁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九龙九龙湾宏远街1号一号九龙19楼
成立时间:2012年4月13日
法定代表人:Henrik Lundgaard Pedersen
职务:董事长
国籍:丹麦
APM Terminals Ningbo Company Limited(马士基码头宁波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是马士基码头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马士基码头公司和马士基航运公司同属马士基集团,分别经营马士基集团的码头业务和航运业务。马士基集团成立于1904年,总部设在丹麦哥本哈根,旗下马士基航运公司是目前世界最大的班轮公司,拥有500多艘集装箱船舶,总容量超过1800,000TEU。马士基码头公司主营港口经营和码头作业,旗下拥有全球性的码头网点和内陆服务网络,在6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营活动,员工总数达24,000多人,在全球各地拥有60多个码头泊位和130多个内陆服务点,在全球物流及码头运营领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三、本次对外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梅龙码头经营有限公司(实际名称以审批机构批准为准)
注册地址:宁波北仑梅山
经营范围: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仓储经营(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以及合营公司自有建筑物、设备和设施的租赁(最终以审批机构和登记机构核准的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元(人民币伍亿元整)。
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375,000,000元(人民币叁亿柒仟伍佰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75%;APM Terminals Ningbo Company Limited(马士基码头宁波有限公司)以等值外币现汇出资125,000,000元(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25%,外币现汇出资额应按APM Terminals Ningbo Company Limited(马士基码头宁波有限公司)每一笔出资额存入合资公司的外汇资本金账户当日的基准汇率计算。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资金来源安排
本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
(二)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依托合资公司这一新平台和良好的合作基础,宁波港将进一步加强与马士基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深化在码头建设和航运配套等方面的合作,为马士基目前正在打造的全球最大的18000 TEU超大型集装箱船舶的投用提供最优越的条件,把合资公司所在的码头打造成全球最先进的超大型集装箱专用码头。同时,宁波港将利用自身密集的支线网络,为该类型船舶提供更大的集疏运范围,满足该类型船舶巨大的单航次出运量需求。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一) 合资公司生产经营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的生产经营可能受到政策变化、宏观经济波动以及市场需求变化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二)合资公司可能存在未获批准的风险
合资公司的设立须经各方有权机构批准,如未能获得上述批准,则合资公司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