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8 01:0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2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2年6月4日和2012年6月11日在上述报纸和网站上分别发布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将具体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协商,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大成优选封闭”,场内简称“大成优选”,基金代码“150002”)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2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当提前一个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顺平辅线39号瑞麟湾温泉度假酒店悦麟殿宴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三)大会主持人公布监票人、见证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
(四)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五)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六)享有表决权的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表决。
(七)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将予以公证。
(八)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九)大会见证律师就本次会议召开的程序以及持有人大会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2年5月28日,即在2012年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总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大成优选封闭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
(一)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开立持有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深交所A股账户、深交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或中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同)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该机构开立持有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非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委托他人出席本次大会的,还应按照本公告第六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六、授权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亲自出席本次大会,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本次大会。
(一)纸面方式授权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二)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受托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其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授权手续(包括提供受托人上述证明文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二)和持有人开立持有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受托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果受托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销售机构,其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授权手续(包括提供受托人上述证明文件)。
(二)其他授权方式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召集人特开设录音电话征集授权方式,即通过大成基金的客户服务中心,主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联系,征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授权意见(仅限授权给本次大会召集人即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对征集过程进行录音,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根据自动语音提示进行授权相关操作。
大成优选封闭基金的各销售机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开通录音电话征集授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向各销售机构咨询。
召集人或已开通录音电话征集授权的销售机构可通过各自的客服坐席代表主动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核实持有人身份的前提下为持有人完成授权。
录音电话征集授权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召集人或已开通录音电话征集授权的销售机构开设的录音电话征集授权通道接受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1日下午17时整。
(三)授权效力确定规则
1、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亲自出席本次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的,又存在有效纸面授权或有效录音电话征集授权的,以其本人亲自投票的表决意见为准。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有效的纸面授权和录音电话征集授权的,以有效的纸面授权为准。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以有效纸面授权的,以受托人收到的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授权相同的,按照该相同的授权计票;授权不一致的,视为弃权。
4、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将以委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即视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表达多种意见的,视为弃权。
5、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只存在有效的录音电话征集授权时,以有效录音电话征集授权为准;多次以有效录音电话征集授权的,以时间在最后的授权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一)2012年5月28日(权益登记日)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登公司总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大成优选封闭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代表。
(三)基金托管人代表。
(四)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
(六)其他相关人员。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一)现场方式预登记:基金份额持有人采用现场方式进行预登记的,应当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现场方式预登记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05-106室大成基金北京投资理财中心;联系人:陈丹丹。
(二)传真方式预登记: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凭上述资料的传真件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传真号为010-58156315 或010-58156323(确认电话为010-58156153;联系人:陈丹丹)。
(三)预登记时间:2012年5月22日-2012年6月11日,每天9:0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基金管理人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现场方式预登记或传真方式预登记。
(四)关于预登记的说明: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估计持有人到会情况,以便为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持有人大会会议入场前仍需按照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办理现场会议登记,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予以积极配合。
九、会议召开的条件
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注册登记资料相符。
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
十、形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条件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的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表决意愿无法判断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基金份额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三)关于大成优选封闭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十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将于2012年6月21日上午9时30分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于当日上午8时之前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会议登记截止时间为当日上午9时20分。登记截止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持有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保持会议秩序,服从召集人的引导,除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会务人员、聘任律师和公证机构及召集人邀请的人员以外,召集人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召集人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特别提醒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进行预登记及会议现场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是开立持有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及(或)其复印件,如若开立有多个账户且使用的是不同的身份证件,需要分别提供各账户对应的身份证件及(或)其复印件。
(四)本基金自2012年5月29日开始停牌。本基金将于基金管理人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当日复牌。
(五)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六)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十二、持有人大会咨询方式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58 传真:021-63513900
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021-62173331 传真:021-63513928
大成基金北京投资理财中心:010-58156153 传真:010-58156315
电子信箱:callcenter@dcfund.com.cn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一:《关于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附件一:
关于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
鉴于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优选封闭”)将于2012年7月31日到期,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大成优选封闭实施转型。转型方案见附件三《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同时,为实施大成优选封闭转型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大成优选封闭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机构代表本人/本机构出席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本人/本机构于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机构)同意被授权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委托人(签字/盖章):
(机构投资者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或内容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2)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证件号码”,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开立持有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的证券账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号码。(3)本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人所持基金的份额以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准。如届时委托人不再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则本授权委托书自动失效。
附件三:
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一)鉴于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大成优选封闭”)封闭期将于2012年7月31日到期,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大成优选封闭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二)本次大成优选封闭转型方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故本转型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三)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告中国证监会,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大成优选封闭转型方案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转型方案或基金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大成优选封闭转型方案要点
(一)更名
基金名称由“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为“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二)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大成优选封闭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在完成有关转型程序后,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调整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由2012年7月31日到期调整为不定期。
(四)授权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或提前终止封闭式基金的上市交易;转型为开放式基金,且开放日常申购、赎回3个月后,如符合上市条件,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开放式基金的上市交易。在转型后开放赎回业务或基金上市交易后,持有人可以利用原有的深交所证券账户进行场内赎回或者二级市场交易,也可以利用原有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进行场外赎回。
(五)调整基金的投资
1、投资目标
调整前为:“追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
调整后为:“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下,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2、投资范围
调整前为:
“限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60%-10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3%。固定收益类证券和现金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0-40%,其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0-20%, 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短期金融工具的比例最低可以为0。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调整后为: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含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3、投资策略
调整前为:
“本基金管理人在形成投资组合的过程中,遵循以下投资策略:
(1)本基金将在全球视野下,基于宏观经济研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主要采用优选个股的主动投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优选个股是指积极、深入、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动态评估公司价值,当股价低于合理价值区域时,买入并持有;在股价回复到合理价值的过程中,分享股价提升带来的超额收益。
(2)大类资产配置
将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国内外证券市场估值水平阶段性不断调整权益类资产和其他资产之间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其中,全球主要股市的市盈率比较、GDP 增速、上市公司总体盈利增长速度、债市和股市的预期收益率比较和利率水平是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主要因素。
(3)个股优选策略
1)建立初选股票池
本基金通过建立初选股票池,避免投资于具有较大风险的股票。非 ST、*ST 股票可进入基金的初选股票池,已公告资产重组或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的 ST、*ST 股票,经过基金投资团队严格评估后合格的,仍可进入基金初选股票池。
2)建立备选股票池
在初选股票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按照以下5个因素,对初选股票池成份股进行筛选,确定备选股票池。
上市公司是否有易于理解而且稳定的盈利模式;
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
上市公司对上下游的定价能力;
是否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上5项因素进行分析。其中,上市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指标衡量;财务状况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资产负债比例、毛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衡量;行业地位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在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衡量;对上下游的定价能力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经营性现金流占净利润的比例等指标衡量;治理结构主要通过其股东结构、董事会成员构成、管理层过往表现以及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实地调研结果等情况考察。
3)实地调研
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将通过案头分析、公司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备选股票池成份股基本面数据的真实性, 确保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估计的合理性。 研究员将把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国际、国内同行业的公司作比较,调研与公司有关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等各方的情况,通过行业主管机关、税务部门、海关等机构进行第三方数据核实。
4)建立投资组合
本基金以备选股票池成份股的动态性价比作为选择其进入投资组合的重要依据,动态性价比主要根据上市公司未来两年的动态PE衡量。未来两年的动态PE由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根据内外部研究资料并结合实地调研结果,在对备选股票池成份股未来两年业绩预测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价格计算。
基金投资团队将对备选股票池成份股按行业进行动态性价比排序,同时参考PEG、 PB、现金流估值等指标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定性分析,选择各行业中动态性价比最优的股票买入,构建股票组合。
5)投资组合的调整
基金投资团队在买入个股之后,将动态跟踪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变化,并根据基本面变化及时调整业绩预测及动态性价比排序; 在出现新的动态性价比更优的股票时, 将以动态性价比更优的股票替代现有组合中性价比下降的股票。
(4)债券选择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总体的战略资产配置。同时,基于收益的要求,在战术资产配置、类属配置、个券选择和交易执行层面上实施积极的策略,以期在承担有限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 战术资产配置上, 本基金将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政策影响和市场信用利差结构等各种变量并参照市场基准久期,确定出目标久期。类属配置上,将通过各类属资产的比例配置、期限配置以及市场配置实现超额收益。个券选择和多样化的交易策略将成为本基金日常获取超额收益的重要手段。
(5)其他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投资。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对权证进行定价,作为权证投资的价值基准;2)根据权证标的股票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结合权证理论价值进行权证趋势投资;3)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依法投资于股指期货等衍生工具或结构性产品, 并发行权证等衍生金融工具, 用于基金的风险管理和增加收益。”
调整后为:
“本基金将在全球视野下,基于宏观经济研究,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通过上市公司基本面分析,主要采用优选个股的主动投资策略,获取超额收益。优选个股是指积极、深入、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基本面,动态评估公司价值,当股价低于合理价值区域时,买入并持有;在股价回复到合理价值的过程中,分享股价提升带来的超额收益。
(1)大类资产配置
将根据国内外宏观经济情况、国内外证券市场估值水平阶段性不断调整权益类资产和其他资产之间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其中,全球主要股市的市盈率比较、GDP 增速、上市公司总体盈利增长速度、债市和股市的预期收益率比较和利率水平是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的主要因素。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采取自下而上优选个股的策略,以深入的基本面研究为基础,精选价值相对低估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1)建立初选股票池
本基金通过建立初选股票池,避免投资于具有较大风险的股票。已公告资产重组或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的 ST、*ST 股票,经过基金投资团队严格评估后合格的,仍可进入基金初选股票池。
2)建立备选股票池
在初选股票池的基础上,本基金将按照以下5个因素,对初选股票池成份股进行筛选,确定备选股票池。
上市公司是否有易于理解而且稳定的盈利模式;
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上市公司的行业地位;
上市公司对上下游的定价能力;
是否具有良好的治理结构。
基金管理人将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上5项因素进行分析。其中,上市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等指标衡量;财务状况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资产负债比例、毛利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衡量;行业地位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在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等指标衡量;对上下游的定价能力主要通过其过去3年经营性现金流占净利润的比例等指标衡量;治理结构主要通过其股东结构、董事会成员构成、管理层过往表现、权责制衡机制、信息披露透明性以及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实地调研结果等情况考察。
3)深入分析
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将通过案头分析或公司实地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备选股票池成份股基本面数据的真实性,确保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估计的合理性。研究员将把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国际或国内同行业的公司作比较,调研与公司有关的供应商、客户、竞争对手等各方的情况,通过行业主管机关、税务部门、海关等机构进行第三方数据核实。
4)建立投资组合
本基金以备选股票池成份股的动态性价比作为选择其进入投资组合的重要依据,动态性价比主要根据上市公司未来两年的动态PE衡量。未来两年的动态 PE由基金管理人投资团队根据内外部研究资料并结合实地调研结果,在对备选股票池成份股未来两年业绩预测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市场价格计算。
基金投资团队将对备选股票池成份股按行业进行动态性价比排序,同时参考 PEG、PB、现金流估值等指标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定性分析,选择各行业中动态性价比最优的股票买入,构建股票组合。
5)投资组合的调整
基金投资团队在买入个股之后,将动态跟踪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变化,并根据基本面变化及时调整业绩预测及动态性价比排序;在出现新的动态性价比更优的股票时, 将以动态性价比更优的股票替代现有组合中性价比下降的股票。
(3)债券投资策略
主要通过利率预测分析、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债券信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等策略配置债券资产,力求在保证债券资产总体的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取稳定收益。
1)利率预测分析
准确预测未来利率走势能为债券投资带来超额收益。当预期利率下调时,适当加大组合中长久期债券的投资比例,为债券组合获取价差收益;当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少长久期债券的投资,降低债券组合的久期,以控制利率风险。
2)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
收益率曲线会随着时间、市场情况、市场主体的预期变化而改变。通过预测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调整债券组合内部品种的比例,获得投资收益。
3)债券信用分析
通过对债券的发行者、流动性、所处行业等因素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准确评价债券的违约概率,提早预测债券评级的改变,捕捉价格优势或套利机会。
4)收益率利差分析
在预测和分析同一市场不同板块之间、不同市场的同一品种之间、不同市场不同板块之间的收益率利差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投资策略,选择适当品种,获取投资收益。
(4)其他投资策略
1)权证投资
本基金将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投资。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采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对权证进行定价,作为权证投资的价值基准;②根据权证标的股票基本面的研究估值,结合权证理论价值进行权证趋势投资;③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杠杆交易策略、看跌保护组合策略等。
2)股指期货投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以投资组合避险和有效管理为目的,通过套期保值策略,对冲系统性风险,应对组合构建与调整中的流动性风险,力求风险收益的优化。
套期保值实质上是利用股指期货多空双向和杠杆放大的交易功能,改变投资组合的beta,以达到适度增强收益或控制风险的目的。为此,套期保值策略分为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多头保值策略是指基于股市将要上涨的预期或建仓要求,需要在未来买入现货股票,为了控制股票买入成本而预先买入股指期货合约的操作;空头套期保值是指卖出期货合约来对冲股市系统性风险,控制与回避持有股票的风险的操作。
基金管理人依据对股市未来趋势的研判、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目标以及投资组合的构成,决定是否对现有股票组合进行套期保值以及采用何种套期保值策略。
在构建套期保值组合过程中,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股票组合的结构分析,分离组合的系统性风险(beta)及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关注股票组合beta值的易变性以及股指期货与指数之间基差波动对套期保值策略的干扰,通过大量数据分析与量化建模,确立最优套保比率。
在套期保值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不断精细和不断修正套保策略,动态管理套期保值组合。主要工作包括,基于合理的保证金管理策略严格进行保证金管理;对投资组合beta系数的实时监控,全程评估套期保值的效果和基差风险,当组合beta值超过事先设定的beta容忍度时,需要对套期保值组合进行及时调整;进行股指期货合约的提前平仓或展期决策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可以依法投资于其他衍生工具或结构性产品,用于基金的风险管理和增加收益。”
4、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前为:
“80%×沪深 300 指数+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 ”
调整后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20%”
(六)调整费率及费率结构
1、申购费率
调整前无申购费率,调整后为:
(1)集中申购费率
■
(2)日常申购费率
■
2、赎回费率
调整前无赎回费率,调整后为:
■
3、业绩报酬
调整前为:
“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1)基金管理人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提取业绩报酬:
a、基金份额净值不得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b、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或其他法定要求。
c、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可提取业绩报酬的收益率。可提取业绩报酬的收益率不得低于6%,且需为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和同期可比的全部基金份额加权平均净值增长率上浮5%二者中的最大值。
d、每年提取的业绩报酬与当年提取的基金管理费总和不得超过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平均值的5%。
e、未发生基金转换运作方式。
(2)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
在同时满足以上业绩报酬提取条件的情况下,业绩报酬的计算方法为:
业绩报酬=Delta×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平均值×业绩报酬比率
其中:
Delta = 基金净值增长率-可提取业绩报酬的收益率。
基金净值增长率=(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当期收益分配)/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可提取业绩报酬的收益率 = max(6%,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同期可比的全部基金加权平均净值增长率+5%);同期可比的基金是指其基金合同已在当期业绩报酬对应时间区间之前生效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指数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加权平均净值增长率是指全部同期可比基金按照其当期资产净值加权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平均增长率;当期资产净值是指同期可比基金在提取业绩报酬对应时间区间的期初资产净值与期末资产净值的算术平均值。
业绩报酬比率为10%。
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平均值= 期初前15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算术平均值。
(3)业绩报酬的提取方式及公告
业绩报酬每年提取一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提取前一年业绩报酬,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的,不得提取业绩报酬。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提取业绩报酬的至少15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登载提取业绩报酬的有关公告,披露提取业绩报酬的具体时间、方式和数量等信息。首次公告发布后,基金管理人还应发布提示性公告。”
调整后为:删除该条款。
(七)变更”业绩风险准备金”条款
调整前为:“十七、业绩风险准备金
1、基金管理人设立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在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 5%时弥补持有人损失。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每年最多一次,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2、基金管理人每月从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中计提 10%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账户。
3、业绩风险准备金计算公式
V=E×10%
V 为每月需提取的业绩风险准备金;
E 为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
4、业绩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 10%时,可不再提取。
5、若基金上一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 5%,基金管理人需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若业绩风险准备金超过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应将与持有人损失相等数额的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其余资金仍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存入专门账户;若业绩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将全部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
其中,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80%×(沪深 300 指数期末点数-沪深 300 指数期初指数)/沪深 300 指数期初点数+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期末点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期初点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期初点数;
基金净值增长率=(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当期收益分配)/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持有人损失=期初基金资产净值×(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且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5%。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将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的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登载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有关公告, 披露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具体时间、 方式和数量等信息。
7、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报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揭示业绩风险准备金的结余、划转和使用情况。
8、发生本基金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需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情形后,基金管理人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后 3 个工作日内,将业绩风险准备金余额一次性划入基金财产,并在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后不再提取业绩风险准备金。
9、在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下,业绩风险准备金余额应作为基金管理人资产处理。”
调整后为:
“1、基金管理人设立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在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5%时弥补持有人损失。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每年最多一次,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基金管理人每月从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中计提10%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账户。
3、业绩风险准备金计算公式
V=E×10%
V为每月需提取的业绩风险准备金;
E为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
4、业绩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5、若基金上一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5%,基金管理人需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若业绩风险准备金超过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应将与持有人损失相等数额的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其余资金仍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存入专门账户;若业绩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将全部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
基金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方法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第八条,具体如下:
基金净值增长率=(本期第一次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期初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第二次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第一次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期末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本期最后一次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1
其中:
本期是指基金净值增长率计算期间;
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按除息日前一交易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分红后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分红前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单位分红金额;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依据惯例,采用复合指数算法计算,具体如下:
沪深300指数第t日收益率=第t日沪深300指数÷ 第t-1日沪深300指数-1;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第t日收益率=第t日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第 t-1日中证综合债券指数-1;
业绩比较基准第t日收益率=80%×沪深300指数第t日收益率+2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第t日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1+业绩比较基准第t日收益率)-1,n为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计算期间交易日天数;
当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5%时,发生持有人损失=期末基金份额×(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计算方法,或者业绩比较基准发生变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或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计算方法将相应发生变更。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将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的至少2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登载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有关公告,披露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具体时间、方式和数量等信息。
7、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报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揭示业绩风险准备金的结余、划转和使用情况。
8、在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下,业绩风险准备金余额应作为基金管理人资产处理。”
为了体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大成优选封闭转型,在大成优选封闭终止上市之后,基金管理人参照完整会计年度的弥补损失标准,相应补偿基金份额持有人未满一年的损失。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若大成优选封闭自2011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即”期初”)至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收市后(即”期末”)期间,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5%,基金管理人需在大成优选封闭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之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依据大成优选封闭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提取的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若业绩风险准备金超过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应将与持有人损失相等数额的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其余资金应作为基金管理人资产处理;若业绩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将全部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
其中,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80%×(沪深 300 指数期末点数-沪深 300 指数期初点数)/沪深 300 指数期初点数+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期末点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期初点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期初点数;
基金净值增长率=(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当期收益分配)/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持有人损失=期初基金资产净值×(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且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5%。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将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的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登载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有关公告,披露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具体时间、方式和数量等信息。
发生其他情形的,业绩风险准备金的使用依据大成优选封闭基金合同中的约定方式处理。
(八)变更“基金的转换运作方式条件及相关事项”条款
调整前为:
“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基金,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转换运作方式,成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一)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条件
基金合同生效满12个月后,若基金折价率连续50个交易日超过20%,则基金管理人将在30个工作日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有关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事项。
其中,当日基金折价率=1-当日基金份额收盘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二)转换运作方式后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
转换运作方式后,基金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相关事宜并不因基金转换运作方式而发生调整。
(三)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失败
若审议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满足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召开条件,基金将保持封闭式基金运作方式。
若基金转换运作方式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公告。”
调整后为:删除该条款。
(九)调整基金的收益分配
调整前为:
“(一)收益的构成
1、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
2、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应计入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收益分配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前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4、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2次。
6、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净收益的60%。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基金已实现净收益的90%。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会计年度满3个月但不足12个月的,视同1年;不满3个月的,基金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载明基金收益分配的范围、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及有关手续费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调整后为:
“一、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二、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投资人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收益分配方案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中应载明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可供分配利润、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等内容。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在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六、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十)调整基金代码
调整前为:150002
调整后为:16****
(十一)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
首先,由于大成优选封闭拟转换运作方式,基金管理人需根据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转换后基金运作方式的特点相应修订《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其次,自《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准则等法律法规陆续颁布并实施,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修订《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
再次,大成优选封闭转型后,基金运作方式、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发生相应变更,基金管理人拟将基金名称变更为“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综上所述,拟请持有人大会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事项修订基金合同的内容,并在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同意后,将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大成优选封闭基本情况
大成优选封闭是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2007年7月5日证监基金字[2007]190号文核准募集,于2007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函[2007]200号文予以书面确认,大成优选封闭基金合同自此日起生效。大成优选封闭是契约型封闭式股票型基金,封闭期为5年,发行总份额为4,674,305,067.90份,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大成优选封闭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7]140号文核准上市,并于2007年9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基金代码150002。
(二)大成优选封闭运作方式转型的必要性
由于大成优选封闭设有固定的封闭期限。为了在封闭期到期日前平稳过渡并维护持有人利益,有必要召开持有人大会,将大成优选封闭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大成优选封闭基金转型的必要性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截至2012年2月29日,大成优选封闭的折价率为4.93%。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以后,投资者既可以在二级市场买卖基金份额,也可以按照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有利于消除折价率,更好的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根据《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五年封闭期将于2012年7月31日到期,在转型过程中我司将会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把保护持有人利益作为首要前提,做到平稳过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后,可不定期存续。为避免到期时基金清算产生的相关成本,更好地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应调整存续期限。
2、满足市场及投资者对流动性和交易的需求
大成优选封闭采用封闭式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够在封闭期内申购赎回,只能采取二级市场交易来实现流动性需求。因此,为进一步满足份额持有人对流动性和交易的需求,有必要将大成优选封闭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三)大成优选封闭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可行性
1、大成优选封闭转型方案不存在法律障碍
依照《基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可以转换基金运作方式”,这为转型的可行性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在《基金法》第七十二条到第七十五条对基金持有大会的召集人、召开形式以及通过决议所需比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2、大成优选封闭转型方案不存在技术障碍
大成优选封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LOF系统上运行。大成优选封闭作为一只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在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后,原有投资者仍然可以使用原深圳证券账户进行二级市场交易,或者在场内办理申购、赎回,也可以通过跨市场转托管,通过开放式基金账户在场外销售机构办理申购、赎回。
大成优选封闭转型方案流程简洁,技术简单。经过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沟通和协作,在转型的终止上市、集中申购、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份额激励及上市交易等流程及技术方面,已经全面做好了准备工作。
3、缜密的制度安排是转型方案能够得到顺利实现的根本保证
大成优选封闭转型方案是在与相关各方进行广泛沟通的基础上制定出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此次转型方案不仅仅包括基金方式的转换,更重要的是营销安排计划和吸引新投资人、保护原有投资人利益的制度安排。
4、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可行性
基金转型后,其投资范围、比例限制等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对原有合同中的有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将兼顾投资标的的内在价值和未来增长潜力,更加符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特点。
(四)授权基金管理人修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持有人大会决议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基金合同。修订后的基金合同需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签字盖章,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基金转型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一)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为防范转型方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基金转型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
如果转型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新的议案,或者采取到期终止清算等其他合适方式。
如果转型方案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为回报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将自持有人大会同意大成优选封闭转型的决议生效之日起,至大成优选封闭退市之日止,停止计提大成优选封闭基金管理费。
(二)基金转型开放后遭遇大规模赎回的风险
为降低部分持有人在基金开放后大规模赎回对基金平稳运作的影响,基金管理人制定了相关措施。
1、安排集中申购,是防范赎回风险的主要手段
在大成优选股票(LOF)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尽快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并在此之前安排集中申购以吸纳新资金,降低转型后的赎回压力。
2、对原持有人长期持有给予份额激励
为防止大成优选股票(LOF)开放赎回后出现大规模集中赎回的情况,鼓励原持有人(即持有由原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代码为“150002”)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长期持有,保证基金转型后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将对自大成优选股票(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满3个月的原持有人持有的原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数量给予0.3%的份额激励。
为尽可能保证原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份额激励,大成优选股票(LOF)基金份额将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3个月以后再上市交易,且对于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3个月以内申请赎回的,赎回基金份额优先冲抵在赎回时间点之前申购的基金份额(即按照后进先出原则进行处理)。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3个月以后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赎回确认时,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处理。
在大成优选股票(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满3个月之日(如该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最近一个开放日),注册登记机构将根据各个持有人持有的原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数量,按0.3%的比例增加其基金份额(场外份额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场内份额按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位),同时扣减基金管理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份额激励基数不包括原大成优选封闭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基金份额在对应期间相应获得的分红再投资基金份额(若有)。
五、反馈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投资者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本方案。本方案若有任何修改,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正式召开前及时公告。
电话:400-888-5558
传真:021-63513900
电子信箱:callcenter@dcfund.com.cn
集中申购金额M
集中申购费率
场外集中申购费率
M<50万
1.20%
50万≤ M<200万
0.80%
200万≤ M<500万
0.50%
M ≥500万
1000元/笔
场内集中申购费率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集中申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集中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日常申购费率
场外申购费率
M<50万元
1.50%
50万≤ M<200万元
1.00%
200万≤ M<500万元
0.60%
M ≥500万元
1000元/笔
场内申购费率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按照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者的场内申购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费率
1年以内(不含1年)
0.50%
1年到2年(不含2年)
0.25%
2年(含2年)以上
0
场内赎回费率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