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5日
●除息日:2012年6月26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3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5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2年6月25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324,178,977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每股派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4、根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
(1)自然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按其股息、红利所得的50%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由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其他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5日
2、除息日:2012年6月26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3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2年6月25日下午3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派发红利实施办法
1、本公司前三名法人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金源科技发展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股东之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1、电话:0825-2210017
2、传真:0825-2210089
3、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
七、备查文件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