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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19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8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会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借款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30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13个月,70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不超过24个月),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市五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土地证号"清市府国用(2008)第00317号"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保证。

  以上借款尚需签订《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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