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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6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东软软件园会议中心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同意比例

  反对票数

  反对比例

  弃权票数

  弃权比例

  是否通过

  1

  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541,911,056

  100.00%

  0

  0.00%

  0

  0.00%

  是

  2

  2011年度报告

  541,911,056

  100.00%

  0

  0.00%

  0

  0.00%

  是

  3

  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541,911,056

  100.00%

  0

  0.00%

  0

  0.00%

  是

  4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541,911,056

  100.00%

  0

  0.00%

  0

  0.00%

  是

  5

  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41,911,056

  100.00%

  0

  0.00%

  0

  0.00%

  是

  6

  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41,911,056

  100.00%

  0

  0.00%

  0

  0.00%

  是

  7

  关于聘请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41,911,056

  100.00%

  0

  0.00%

  0

  0.00%

  是

  8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

  —

  —

  —

  —

  8.1

  关于采购原材料或产成品的关联交易

  350,590,365

  100.00%

  0

  0.00%

  0

  0.00%

  是

  8.2

  关于销售产品或商品的关联交易

  221,044,039

  100.00%

  0

  0.00%

  0

  0.00%

  是

  8.3

  关于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541,911,056

  100.00%

  0

  0.00%

  0

  0.00%

  是

  8.4

  关于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350,590,365

  100.00%

  0

  0.00%

  0

  0.00%

  是

  9

  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541,911,056

  100.00%

  0

  0.00%

  0

  0.00%

  是

  (三)会议表决程序和主持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举行,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积仁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因工作原因,董事石黑征三、薛澜、高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因工作原因,监事胡爱民、藏田真吾、马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楠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卢朝霞、张霞、张晓鸥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6

  其中:内资股股东人数

  13

  外资股股东人数

  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41,911,056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455,307,586

  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86,603,47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4.1442%

  其中:内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7.0894%

  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0547%

  三、律师见证情况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徐静波律师、刘冰律师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召集。有关召开会议的主要事项,公司董事会已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公告形式通知全体股东。本次股东大会如期召开。公司董事长刘积仁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完成了全部议程。本次股东大会已当场做出股东大会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签名。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名册》和本所经办律师审查后确认,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经监票人员负责清点,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经合法程序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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