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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2: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特别提示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12年4月28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关于保荐机构推荐询价对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

  2、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信建投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业、科研服务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7.29倍(2012年6月18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6.78元/股对应的2011年摊薄后市盈率为46.61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24.99%,存在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31,979.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6.78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48,662万元,超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金额16,682.4万元,超出比例为52.17%。因发行人对超出部分的资金使用尚未规划具体用途,如果未来这部分资金发行人不能合理、有效使用,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39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津膜科技”,申购代码为“300334”,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共发行2,900万股A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不超过1,4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50.69%;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4、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2年6月18日(T-3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6.7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46.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4.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16,97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79.57倍。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数量将为48,662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12年6月13日在《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及发行人网站(www.motimo.com)查询。

  6、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回拨安排:2012年6月21日(T日)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来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2)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

  (3)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上初步中签率2倍(不含2倍)至4倍(含4倍)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10%的股票(290万股);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4倍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20%的股票(580万股)。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下初步中签率时,不启动回拨机制。

  (5)启动回拨机制后的网下摇号原则:根据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按照每105万股为一个中签号码的原则重新计算中签号码个数;不足105万股的剩余部分作为一个特殊中签号码,在未中签的号码中摇出,由获得该特殊中签号码的配售对象认购。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2年6月26日(T+2日)《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

  8、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12年6月14日~2012年6月18日)(T-5日~T-3日)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6.78元/股的报价)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T日,周四)9:30~15:00。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34”。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T日,周四)当日15:00之前,T日之前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新股申购全部无效。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是否到账。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如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5)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配售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披露违约情况,并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2012年6月21日(T日,周四),中信建投证券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申购单位(105万股)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申购量除以申购单位。回拨机制启动后,根据网下最终发行数量首先摇出105万股整数倍的中签号码,每个中签号码可获配105万股股票;不足105万股的剩余部分作为一个特殊中签号码摇出,由获得该特殊中签号码的配售对象认购。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

  (7)2012年6月26日(T+2日,周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公告《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8)股票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T日,周四)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无论报价有效与否)的配售对象除外)均可参加网上申购。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14,000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有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2年6月20日(T-1日)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0、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申报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1,470万股;

  (3)网上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总量,向网下回拨后仍然申购不足;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1、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2年6月13日(T-6日,周三)刊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及发行人网站(www.motimo.com)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2、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津膜科技

  指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9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配售对象定价发行1,470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下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1,430万股(若启动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投资者,包括中信建投证券自主推荐、已经在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6月18日(T-3日)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以及询价对象中的个人投资者证券账户(主承销商的证券自营账户、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股票配售对象、与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关联关系的个人投资者除外)

  投资者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有效报价

  初步询价中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不低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报价部分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T日

  指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有效申报数量缴纳申购资金和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12年6月21日(周四)

  《发行公告》

  指《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

  在2012年6月14日至2012年6月18日的初步询价期间,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所有询价对象发出邀请。截至2012年6月18日(T-3日)下午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并确认了92家询价对象管理的236个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有效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78元/股。具体分析如下:

  (一)初步询价情况的统计分析

  根据配售对象报价及申购数据,依次计算各价位上的累计总体申购总量及对应的超额认购倍数,统计如下:

  申购价格

  (元/股)

  总申购数量

  (万股)

  累计数量

  (万股)

  对应网下超额

  认购倍数

  对应2011年

  摊薄后市盈率

  20.28

  735

  735

  0.5

  56.33

  19.5

  735

  1470

  1

  54.17

  19.47

  945

  2415

  1.64

  54.08

  19

  105

  2520

  1.71

  52.78

  18.88

  105

  2625

  1.79

  52.44

  18.8

  5460

  8085

  5.5

  52.22

  18.7

  210

  8295

  5.64

  51.94

  18.5

  3675

  11970

  8.14

  51.39

  18.48

  4095

  16065

  10.93

  51.33

  18.2

  1470

  17535

  11.93

  50.56

  18.11

  1470

  19005

  12.93

  50.31

  18.1

  525

  19530

  13.29

  50.28

  18

  32445

  51975

  35.36

  50

  17.8

  2310

  54285

  36.93

  49.44

  17.78

  315

  54600

  37.14

  49.39

  17.6

  1155

  55755

  37.93

  48.89

  17.58

  630

  56385

  38.36

  48.83

  17.5

  9030

  65415

  44.5

  48.61

  17.36

  1575

  66990

  45.57

  48.22

  17.3

  105

  67095

  45.64

  48.06

  17.2

  3990

  71085

  48.36

  47.78

  17.17

  420

  71505

  48.64

  47.69

  17.1

  2310

  73815

  50.21

  47.5

  17.08

  2100

  75915

  51.64

  47.44

  17.05

  105

  76020

  51.71

  47.36

  17

  22890

  98910

  67.29

  47.22

  16.98

  5355

  104265

  70.93

  47.17

  16.9

  840

  105105

  71.5

  46.94

  16.8

  11865

  116970

  79.57

  46.67

  16.7

  3150

  120120

  81.71

  46.39

  16.6

  210

  120330

  81.86

  46.11

  16.57

  105

  120435

  81.93

  46.03

  16.5

  7665

  128100

  87.14

  45.83

  16.4

  210

  128310

  87.29

  45.56

  16.38

  1470

  129780

  88.29

  45.5

  16.08

  630

  130410

  88.71

  44.67

  16.05

  1575

  131985

  89.79

  44.58

  16

  3675

  135660

  92.29

  44.44

  15.8

  1890

  137550

  93.57

  43.89

  15.6

  840

  138390

  94.14

  43.33

  15.5

  630

  139020

  94.57

  43.06

  15.4

  210

  139230

  94.71

  42.78

  15.25

  105

  139335

  94.79

  42.36

  15.2

  105

  139440

  94.86

  42.22

  15.12

  1470

  140910

  95.86

  42

  15

  1155

  142065

  96.64

  41.67

  14.8

  105

  142170

  96.71

  41.11

  14.56

  315

  142485

  96.93

  40.44

  14.5

  1785

  144270

  98.14

  40.28

  14.2

  315

  144585

  98.36

  39.44

  14.18

  735

  145320

  98.86

  39.39

  14.1

  735

  146055

  99.36

  39.17

  14.05

  105

  146160

  99.43

  39.03

  14

  8925

  155085

  105.5

  38.89

  13.9

  630

  155715

  105.93

  38.61

  13

  2835

  158550

  107.86

  36.11

  12.75

  210

  158760

  108

  35.42

  12.5

  840

  159600

  108.57

  34.72

  12.08

  735

  160335

  109.07

  33.56

  12

  210

  160545

  109.21

  33.33

  11.5

  840

  161385

  109.79

  31.94

  10

  840

  162225

  110.36

  27.78

  注:2011年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1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16.78元/股对应的累计申购数量为116,970万股,对应的网下超额认购倍数79.57倍,对应2011年摊薄后的市盈率为46.61倍。

  (二)按询价对象分类的配售对象申报情况明细表

  配售对象类型

  配售对象

  数量

  申报价格

  区间

  平均

  价格

  加权平均

  价格

  配售对象

  报价中位数

  占比

  基金公司

  151

  11.50--20.28

  16.26

  16.73

  16.70

  61.88%

  证券公司

  62

  12.00--18.50

  16.78

  17.03

  17.00

  25.57%

  财务公司

  8

  10.00--18.80

  16.7

  17.15

  17.35

  4.47%

  信托公司

  6

  16.70--19.00

  17.59

  17.36

  17.43

  4.40%

  主承销商推荐投资者

  9

  14.00--18.48

  16.51

  17.33

  17.05

  3.69%

  合计

  236

  10.00--20.28

  16.46

  16.87

  17.00

  100.00%

  本次发行全部股票配售对象报价的加权平均值为16.87元,中位数为17.00元,全部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值为16.73元,中位数为16.7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16.78元,略高于全部基金报价的加权平均价格和全部基金报价中位数,低于全部配售对象加权平均价格和全部配售对象报价中位数。

  (三)与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分析

  以2012年6月18日收盘价计算,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2011年平均市盈率为57.03倍。

  公司代码

  公司简称

  价格

  2011EPS

  2011PE

  300070.SZ

  碧水源

  31.50

  0.63

  50.00

  300055.SZ

  万邦达

  26.50

  0.33

  80.30

  300172.SZ

  中电环保

  17.14

  0.46

  37.26

  300190.SZ

  维尔利

  25.18

  0.5

  50.36

  300262.SZ

  巴安水务

  22.65

  0.17

  133.24

  300272.SZ

  开能环保

  18.82

  0.28

  67.21

  平均值

  57.03

  (注:由于巴安水务近期市盈率异常,故平均值计算中未包含巴安水务。)

  本次发行价格16.78元/股对应2011年摊薄后的市盈率为46.61倍,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水平。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

  按2,900万股的发行股数和16.78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预计募集48,662万元。发行人将全部投资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所有募集资金将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与发行人一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三方监管。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发行人承诺: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不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不利用募投项目获得不正当利益。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不超过2,9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不超过1,4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50.69%;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3、发行价格: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7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46.6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4.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116,97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79.57倍。

  4、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12年6月21日(T日)9:30~15:00。

  5、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2年6月21日(T日),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12年6月13日

  (周三)

  刊登《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提示公告》

  招股意向书等其他文件上网披露

  2012年6月14日

  (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现场推介(上海)

  2012年6月15日

  (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现场推介(深圳)

  2012年6月18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T-3日 15:00)

  2012年6月19日

  (周二)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名单及其有效申报数量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2012年6月20日

  (周三)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

  2012年6月21日

  (周四)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确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确定网上、网下最终发行量

  2012年6月25日

  (周一)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2012年6月26日

  (周二)

  网上摇号抽签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2012年6月27日

  (周三)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网上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注:(1)T日为发行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7、拟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且其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为137个,其对应的有效报价总量为116,97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1、缴款时间为:2012年6月21日(T日,周四)9:30~15:00。

  2、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发行价格×有效申报数量),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与有效申报数量一致;

  (2)股票配售对象应使用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

  (3)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在2012年6月21日(T日,周四)当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该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

  (4)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序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1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2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4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77057923359

  5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6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7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8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9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1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11

  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9009893059705

  12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1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14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15

  平安银行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16

  渣打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0000501510209064

  17

  上海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90303001057738

  18

  汇丰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622296531012

  19

  花旗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751696821

  20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392518000123500002910

  注: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查询。

  (4)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发行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34”。

  3、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网下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三)网下申购、配号摇号及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配售对象的网下申购结果确定获配名单及获配股数。确定原则如下:

  1、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

  2012年6月21日(T日,周四),中信建投证券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资金有效处理结果后,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对资金有效的配售对象按照其最后一次录入初步询价记录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申购单位(105万股)依次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每个配售对象获配号的个数等于其有效申购量除以申购单位。回拨机制启动后,根据网下最终发行数量首先摇出105万股整数倍的中签号码,每个中签号码可获配105万股股票;不足105万股的剩余部分作为一个特殊中签号码摇出,由获得该特殊中签号码的配售对象认购。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照配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网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回拨规模增加中签号个数。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2年6月26日(T+2日)刊登《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四)多余款项退回

  1、2012年6月21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12年6月25日(T+1日)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2012年6月25日(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2年6月26日(T+2日)9: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五)其他重要事项

  1、验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12年6月21日(T日)对获配的配售对象网下发行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2、律师见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3、违约处理:如果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4、获配的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网下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需自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6、所有参与本次发行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名单以及询价对象报送的配售对象证券账户信息对配售对象的违规申购作无效处理。对于违规者,深交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制申购等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报有权部门查处。

  四、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2年6月21日(T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将1,430万股“津膜科技”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16.78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最终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如果出现网上申购不足向网下回拨的情况,最终网上发行数量为回拨后网上发行数量。

  (一)申购数量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不得超过14,000股(不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总股数的1%。)。对于申购数量超过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该委托视为无效委托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报价有效与否)不能参与网上申购,若参与网上申购,则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新股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以2012年6月20日(T-1)账户注册资料为准)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以及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二)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网上申购日,即2012年6月21日(T日,含当日)前办妥证券账户开户手续。

  2、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2年6月21日(T日,含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申购所需的款项)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接受,不得撤单。

  (三)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2年6月25日(T+1日),各证券交易网点将申购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银行账户。

  2012年6月25日(T+1日)进行核算、验资、配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实际到账的有效申购资金划入新股申购资金验资专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核查,并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申购资金的实际到账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012年6月26日(T+2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2年6月26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2年6月26日(T+2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当日通过卫星网络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2年6月27日(T+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四)结算与登记

  1、2012年6月25日(T+1日)至2012年6月26日(T+2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冻结在申购资金专户内,所冻结的资金产生的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有关申购资金冻结等事宜,遵从深交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

  2、2012年6月26日(T+2日)摇号抽签。抽签结束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认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有效认购结果发至各证券交易网点。

  3、2012年6月27日(T+3日),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未中签的申购款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余款,再由各证券交易网点返还投资者;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中签的认购款项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有关协议将该款项扣除承销费用等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本次网上发行的新股登记工作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完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发行人提供股东名册。

  五、发行费用

  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新民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11大街60号

  电话:022-66230126

  联系人:郑春建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电话:010-8513099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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