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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0 02: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简称:*ST园城证券代码:600766编号:2012—029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3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此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诚惠、辛君举、林海、张国利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蓬莱市宏达选矿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9日

  证券简称:*ST园城证券代码:600766编号:2012—030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借款暨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大股东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城集团)借款人民币510万元,用于对外投资。园城集团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29.79%的股份,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借款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诚惠

  注册资本:218,778,800.00元

  注册地: 烟台市芝罘区文化宫后街88号

  主营业务范围:建材、装饰材料等销售;房地产开发等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约定,上述借款按月息0.70%计息,若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调整,按上调基准利率上浮30%计息,还款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

  四、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主要是用于拓展公司业务,维持公司正常运转,促进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

  五、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此项议案,由于《关于向公司大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诚惠、辛君举、林海、张国利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体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彭金友先生、刘学军先生、周明岭先生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详尽的了解,认为:公司向大股东借款的行为,有利于业务发展需要,维持公司正常运转,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有促进作用。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在本次董事会议上,公司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议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董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9日

  证券简称:*ST园城证券代码:600766编号:2012—031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对蓬莱市宏达选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增资扩股。宏达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增资510万元,认购价为510万元;宏达公司的原股东李锋增资390万元,认购价390万元。增资后,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占宏达公司51%的股份;李峰出资490万元,占宏达公司49%的股份。

  2、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已于2012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蓬莱市宏达选矿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介绍

  李锋,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蓬莱市宏达选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锋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具有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标的公司名称:蓬莱市宏达选矿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锋

  经营范围:矿石浮选

  成立日期:2011年6月10日

  2、标的公司股东出资方式

  增资前宏达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李锋个人独资。

  增资后,宏达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出资510万元,占宏达公司51%的股份;李锋出资490万元,占宏达公司49%的股份。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目前由于公司所处的房地产行业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经营状况不理想,为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培育和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看好黄金矿产行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2、该产业未来的发展将受国家产业政策、技术、环保、地域环境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其他说明

  宏达公司主要从事金矿石的浮选业务,本公司目前正对宏达公司的有关经营、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公司将根据具体投资事项进展情况,持续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2、蓬莱市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66证券简称:*ST园城编号:2012-032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善,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19日在烟台市南大街261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所持有效表决股份为7089.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2%,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辛君举先生主持,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的股份总数为7089.72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反对的股份总数为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弃权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愔子、陈斐婵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三)、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其他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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