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经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6月6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会议通知召集,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者受托人8人,代表公司股份687,938,619股,占公司总股本1,575,538,287股的43.6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奚国富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过大会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87,938,61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87,938,61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687,938,619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四、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王建文律师、黄勇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国电南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