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5 10:38 来源: 时报快讯-证券时报网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6月25日讯
中新网6月25日消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武汉建行爆炸案主犯王海剑维持原判,依法判处死刑。从犯王伟、王安安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1年12月1日17时30分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1070号建设银行关山一路支行门前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15人受伤。
上一篇:银行股逆势走强 兴业银行涨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