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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特别提示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告新增了回拨机制启动情况、网下配售股份无锁定期、推荐类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

  重要提示

  1、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2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00元/股,发行数量为2,267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696.6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73%。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为30.3030303030%,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1.5574608230%,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为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的19.46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2年6月21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20%的股票453.4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96.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7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70.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9.27%。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15万股)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6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115万股股票)和1个特殊号码(获配6.60万股股票)。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2年6月21日结束。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资金总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证报告。网下发行过程已经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6、根据2012年6月20日公布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申购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5月18日修订)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时提交有效申报的6个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60,72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3,795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为30.3030303030%,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1.5574608230%,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为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的19.46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2年6月21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20%的股票453.4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696.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7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70.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9.27%。

  三、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情况

  本次共配号33个,起始号码为001,截止号码为03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2年6月25日(T+1日)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摇号抽签,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根据《发行公告》,本次网下发行共计摇出7个号码,中签号码为:

  中签115万股号码:28,33,04,09,14,19

  中签6.60万股号码:23。

  四、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696.60万股,获配的配售对象家数为5家,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为18.3557312253%,认购倍数为5.45倍,最终向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696.60万股。

  根据网下摇号抽签结果,股票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配售对象名称

  有效申购股数(万股)

  配售股数(万股)

  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460.00

  115.00

  2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45.00

  115.00

  3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1,150.00

  230.00

  4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50.00

  121.60

  5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3期

  575.00

  115.00

  合计

  3,680.00

  696.60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五、网下发行的报价情况

  1、 初步询价期间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截至2012年6月18日下午15:00,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到经30家询价对象统一报价的39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其中通过国金证券推荐类询价对象上海汇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报价的配售对象平安财富投资精英之汇利集合资金信托的信息与其通过国金证券在协会备案的信息不符,被认定为无效配售对象。

  配售对象报价明细如下:

  序号

  询价对象名称

  配售对象名称

  申报价格(元)

  拟申购数量(万股)

  1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4.00

  115

  14.50

  575

  2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金泉友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5年5月21日)

  16.00

  115

  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2.90

  115

  4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3号红利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6年3月17日)

  15.00

  230

  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5.00

  115

  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6.00

  460

  中信证券债券优化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9年1月5日)

  14.60

  115

  中信证券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4.60

  115

  7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12.00

  230

  8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金泰山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4年8月5日)

  12.00

  115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4.00

  115

  10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江海证券自营投资账户

  15.00

  115

  11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4.50

  115

  12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安心收益投资产品

  12.00

  1,150

  受托管理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13.00

  115

  13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13.10

  1,150

  14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13.00

  690

  1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五组合

  14.00

  460

  1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00

  1,150

  17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0

  115

  富国优化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60

  115

  18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0

  345

  1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5.66

  345

  2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1.70

  230

  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70

  1,150

  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11.70

  805

  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1.70

  345

  2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16.00

  1,150

  22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50

  690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50

  460

  鹏华丰盛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50

  230

  23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万家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5.50

  690

  24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7.00

  1,150

  2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3.00

  1,150

  26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1.50

  1,150

  27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3.00

  115

  28

  上海证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福建中行新股申购资金信托项目3期

  14.50

  575

  16.50

  460

  18.50

  115

  29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14.00

  115

  2、对初步询价情况的统计

  根据配售对象报价及申购数据,依次计算各价位上的累计申购总量及对应的认购倍数,统计如下:

  序号

  价格(元)

  申购数量(万股)

  累计申购量(万股)

  超额认购倍数(倍)

  市盈率(摊薄后)

  1

  20.10

  345

  345

  0.30

  29.96

  2

  18.50

  115

  460

  0.40

  27.57

  3

  17.00

  1,150

  1,610

  1.40

  25.34

  4

  16.50

  460

  2,070

  1.80

  24.59

  5

  16.00

  1,725

  3,795

  3.30

  23.85

  6

  15.66

  345

  4,140

  3.60

  23.34

  7

  15.50

  690

  4,830

  4.20

  23.10

  8

  15.00

  460

  5,290

  4.60

  22.35

  9

  14.60

  230

  5,520

  4.80

  21.76

  10

  14.50

  1,265

  6,785

  5.90

  21.61

  11

  14.00

  805

  7,590

  6.60

  20.86

  12

  13.60

  230

  7,820

  6.80

  20.27

  13

  13.50

  1,380

  9,200

  8.00

  20.12

  14

  13.10

  1,150

  10,350

  9.00

  19.52

  15

  13.00

  2,070

  12,420

  10.80

  19.37

  16

  12.90

  115

  12,535

  10.90

  19.23

  17

  12.00

  1,495

  14,030

  12.20

  17.88

  18

  11.70

  2,530

  16,560

  14.40

  17.44

  19

  11.50

  1,150

  17,710

  15.40

  17.14

  20

  11.00

  1,150

  18,860

  16.40

  16.39

  注:2011年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发行人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的价值区间为20.20-21.21元/股。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6月18日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1年平均市盈率为32倍。

  六、股份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七、冻结资金利息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层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8826812

  传真:021-68826800

  邮编:201204

  发行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6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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