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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1:37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ST华科 公告编号:2012-018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5月11日刊登了《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拟将持有的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18,958,347股,占华阳科技总股本的12.46%)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进行协议转让,并逐级上报审批,2012年06月25日,公司收到股东华阳集团通知,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华阳集团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

  现将华阳集团本次拟协议转让本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科技)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股字[1999]53号和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鲁体改函字[1999]第77号文批准,由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联合其他四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2月30日,成立时总股本5,000万元。200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02号文核准,华阳科技于2002年10月16日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成功发行了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26元。华阳科技于2002年10月22日办理了验资手续,本次发行完成后,华阳科技总股本为9,000万股。2008年7月,华阳科技董事会根据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7年末总股本11,700万股为基数,实施了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共计转增3,510万股。该方案于2008年7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实施完毕。实施后华阳科技股份总数为15,210万股,其中华阳集团为第一大股东,持有58,272,3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1%。

  2009年6月-2010年1月,华阳集团共减持华阳科技股票7,582,997股,2012年6月减持732,165股,合计减持8,315,1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2011年1月31日,华阳集团相关诉讼事项被申请强制执行,其持有的华阳科技3100万股股份被依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20.38%,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通过司法竞拍获得3100万股,成为华阳科技第一大股东。

  截止到本公告日前,华阳集团仍持有公司股票18,958,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6%。

  二、华阳集团拟转让股份数量

  华阳集团拟转让所持华阳科技全部股份,共计18,958,347股,占华阳科技总股本的12.46%。

  三、拟受让方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拟受让华阳科技股份的意向受让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自然人。

  2.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发展。

  3.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华阳集团支付缔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整并汇入第四条所列华阳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确定最终受让方后,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付缔约保证金将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退还(不计利息)。若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拒绝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则缔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时间及要求

  华阳集团接受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受让资格申请书》的时间为上述资格条件信息公开披露后3个工作日内,《意向受让资格申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受让意向书。

  2.受让方及实际控制人简介,包括历史沿革、主营业务介绍、管理团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联系方式等。(法人适用);自然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受让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法人适用)

  4. 报价及报价说明。

  5. 收购资金来源及支付安排与保证。

  6. 受让方内部决策文件(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法人适用)

  7. 递交受让意向文件人员的授权资料(如为法人,则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自然人,则包括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 华阳集团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字,且以书面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同时附送电子文档。如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共同作为意向受让方的,上述 1、4、5、6 项文件须同时加盖各方公章。

  意向受让方缔约保证金汇入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1604010709022152969

  开 户 行:山东省工商银行宁阳县支行磁窑办事处

  五、本次股份转让的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将严格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第19号令)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步骤如下:

  1.华阳集团披露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在3个工作日内接受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资格申请书》。

  2.华阳集团等按意向受让方报价高低确定最终受让方,由华阳集团与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3、华阳集团逐级向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报批,经山东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转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股份转让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福伟

  联系电话:0538-5826296

  传真:0538-5826269

  电子信箱:wfw1975@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宁阳县磁窑镇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总部

  邮编:271411

  特此公告

  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5日山东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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