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6 09:11 来源: 证券日报证券代码:002683证券简称:宏大爆破公告编号:2012-002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6月13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2年6月24日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 人。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涉及上市后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交至工商部门备案。修订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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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后的章程内容将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公司决定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拟与广发证券及上述五家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公司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
待《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0票。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聘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方健宁同志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一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原财务负责人王永庆同志因个人精力原因请求辞去所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仍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方健宁同志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及辞职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