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7 06:37 来源: 证券日报股票简称:山东矿机股票代码:002526公告编号:2012-034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山东矿机
公司股票代码:0025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昌乐县城新昌路219号
通讯地址:昌乐县城新昌路219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持股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2年6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矿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矿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用语为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众信投资指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矿机、上市公司指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指减少持股
本报告指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687,048 元
注册地址:昌乐县城新昌路219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370700228079200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产对外投资。
成立时间:2007 年8 月20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725665736274
主要股东:赵笃学、刘永清、刘忠堂
通讯地址:昌乐县城新昌路219号
邮政编码:262400
联系人:王泽钢
联系电话:0536-6295539
二、董事、监事及主要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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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以上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前,“众信投资”持有山东矿机的股份81,834,844股,占总股本的15.32%。“众信投资”因解散、注销,法人资格丧失,将其所持山东矿机的股份按股东所持有“众信投资”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众信投资”减少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众信投资”在山东矿机不再拥有任何权益,且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直接或间接增加在山东矿机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山东矿机的股份81,834,844股,占总股本的15.32%,为山东矿机第二大股东。
经“众信投资”股东会审议通过,决定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并出具了清算报告。根据清算报告,“众信投资”所持有的山东矿机的股份将按照其股东所占“众信投资”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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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众信解散后,公司董事长赵笃学先生持股比例新增0.44%。
〔注2〕陶国喜:男,1967年8月13日出生,于2010年12月2日死亡。201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昌乐县公证处出具(2011)昌乐证民字第1329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陶国喜名下的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壹点叁壹的股份(叁拾叁万柒仟伍佰陆拾贰股,按本报告日计为壹佰零柒万伍仟肆佰壹拾捌股)系被继承人陶国喜与其配偶刘金玲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的一半为被继承人陶国喜的遗产,由其父陶家骅、母亲吴秀香、配偶刘金玲、长子陶新凯、长女陶信宇共同继承,因陶新凯、陶信宇系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刘金玲代为行使相关权利。根据本公证书陶国喜持有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分配为:刘金玲:拥有夫妻共同财产部分537709股,继承部分为107541.8股,代管陶新凯107541.8股、陶信宇107541.8股,总计可持有860334股;陶家骅:继承107542股;吴秀香:继承107542股。
〔注3〕王青:女,1957年9月12日出生,于2008年4月27日死亡。2011年1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昌乐县公证处出具(2011)昌乐证民字第1218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证明被继承人王青名下的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零点捌柒的股份(贰拾贰万叁仟玖佰捌拾伍股,按本报告日计为柒拾壹万叁仟伍佰捌拾股)系被继承人王青与其丈夫刘建文的夫妻共同财产,该财产的一半即被继承人王青的遗产,由其丈夫刘建文一人继承。根据本公证书王青持有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分配为:刘建文:身份证号370725195407140016,持有夫妻共同财产部分356790股,继承356790股,总计持有713580股。
“众信投资”清算结束后,将不再持有山东矿机的股份。
本次股权变更尚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过户的相关手续。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进行买卖山东矿机上市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人员承诺
众信投资股东赵笃学先生作为山东矿机的董事长承诺:“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注销后过户至本人名下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自山东矿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要求山东矿机回购本人持有的该部分股份。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山东矿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山东矿机股份。”;
众信投资股东赵世武先生作为山东矿机的职工代表监事承诺:“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注销后过户至本人名下的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山东矿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山东矿机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笃学
日期: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潍坊众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清算报告
2、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3、法律意见书
4、投资者可在以下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昌乐县经济开发区大沂路北段
电话:0536-6295539
联系人:王泽钢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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