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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1: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6月27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239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0日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王一民

  7、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2年6月9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并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266.03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3.76%。

  2、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1132.06万股赞成,7133.97万股回避,0股弃权,0股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超出预计的议案》。公司2011年预计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5000万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5501.34万元,超出预计10501.34万元。在该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公司关联股东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及林源炼油厂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黑龙江泽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泽敏、孙雪峰

  3、结论意见: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黑龙江泽言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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