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重要事项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8 02: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于2012年6月20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12]1114号)。根据《通知》要求,江西省将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调整全省高速公路载货车辆计重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基本费率由目前0.08元/吨公里提高为0.09元/吨公里,线形变化费率由目前"0.06元/吨公里线形递减至0.03元/吨公里"提高为"0.068元/吨公里线形递减至0.034元/吨公里",其他收费标准维持现有水平不变。全省高速公路因此次调整收费标准增收的通行费,由省联网中心集中汇缴省财政,省财政厅会同省交通运输厅统筹用于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省级补助支出。
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暂执行五年,即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17年6月30日24时止。
鉴于此次全省高速公路载货车辆计重收费标准调整而增收的通行费将统筹用于取消普通公路收费省级补助支出,因此初步分析对公司车辆通行服务收入影响不大。
特此公告。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