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6月28日,本公司接到大股东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综艺投资”)通知,该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综艺投资于2012年6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05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14%。
本次增持前,综艺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9,166,16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8.40%;通过控股公司南通大兴服装绣品有限公司(简称“大兴服装”)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288,633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62%。昝圣达先生持有综艺投资52%的股份,且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0,744,363股(其中,15,000,000股为公司定向增发认购股份,5,744,363股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股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昝圣达、综艺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增持后,综艺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10,216,166股。
二、增持目的及后续增持计划: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艺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在昝圣达先生首次增持之日(即2011年11月23日,详见公司2011年11月24日披露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起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综艺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