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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1:42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董事会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org.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发行前总股本为23,237.8941万股,本次拟发行7,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为30,987.8941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康宝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远大铝业集团股权;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远大铝业集团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公司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远大铝业集团股权;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远大铝业集团股权的变动情况。

  2、公司股东新加坡远大铝业、福康投资、卓辉投资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公司股东恒成国际、凡高资本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于2011年9月28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自其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10年9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董事庄玉光、王立辉、监事崔克江、段文岩、高级管理人员胡志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福康投资股权;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福康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福康投资股权;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福康投资股权的变动情况。

  5、公司董事侯连君、马炫宗、高级管理人员陈光伟、李振才、于志刚、苏珂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卓辉投资股权;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卓辉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有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卓辉投资股权;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卓辉投资股权的变动情况。

  6、公司董事戴璐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恒成国际股权;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恒成国际股权不超过其持有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恒成国际股权;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恒成国际股权的变动情况。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1年3月20日召开的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当年以及以前年度滚存的利润不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股票公开发行前形成的未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关于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为保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并提高股东回报,保证现金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201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或者出现其他需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但是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4、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5、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并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规划,公司发行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四、2010年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2010年9月,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将其持有的13.84%股权即2,860.00万元出资额,以2,86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管理层及员工、控股股东管理层及员工和实际控制人亲属(胞妹)康凤仙持股的卓辉投资和福康投资。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该项股权转让行为的实质是股权激励,应按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公允价值的确定依据为2010年9月机构投资者的平均入股价格,即每一元出资额作价3.5804元人民币。公司因实施上述股权激励,将上述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扣除实际控制人康宝华胞妹康凤仙持股福康投资所对应的受让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受让方支付的价格(每一元注册资本作价一元)的差额计入2010年度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由此原因2010年产生管理费用6,089.74万元,导致当年净利润为5,724.87万元,比2009年减少3,632.13万元,下降38.82%。如果不考虑该股权激励的影响,2010年净利润为11,814.62万元,比2009年增加2,457.61万元,上升26.26%。

  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一方面使当期净利润减少,另一方面使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等额增加,公司的净资产和现金流量均未发生实际变化,盈利能力也未受到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因此,2010年的净利润下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彻底消除与沈阳远大铝业喷涂业务关联交易的措施及其影响

  为彻底消除与沈阳远大铝业之间的喷涂业务关联交易,发行人订购了电梯喷涂专用设备,目前正在进行设备安装和调试,预计2012年5月进行试生产。该喷涂专业设备与公司电梯产品生产线相联接,实现电梯的制造和喷涂一体化生产,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2011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1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出售现有的通用性喷涂设备等相关资产的议案。发行人(甲方)分别于2011年12月9日和2012年2月21日与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乙方)签署《协议》和《补充协议》,约定: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喷涂设备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甲方的上述喷涂设备资产。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中确定的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加减自评估基准日2011年12月31日至本协议签署日期间上述喷涂设备资产的折旧摊销以及新增固定资产的购置价格或减少固定资产的评估价值(如有)后的金额为准,即人民币23,892,586.82元。2、甲方在补充协议签署后两日内将标的资产交付乙方,双方签署《资产转让交割单》,乙方即享有对标的资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3、乙方同意接收与标的资产相关的职工及其全部劳动、薪酬关系,转移至乙方的员工采取甲方与其解除原劳动合同、乙方与其签订新劳动合同的方式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续接原劳动合同。4、乙方应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将其收购标的资产所需支付的价款,即人民币23,892,586.82元于补充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5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天兴评报字(2012)第18号),拟转让资产2011年12月31日的账面净值为2,375.05万元,在原地持续使用前提下,评估价值为2,442.46万元(24,424,620.00元),增值额为67.42万元,增值率为2.84%。发行人喷涂分公司拟转让喷涂设备自评估基准日至补充协议签署日期间的折旧摊销金额为532,033.18元,拟转让资产定价23,892,586.82元。

  2012年2月21日,发行人喷涂分公司与沈阳远大铝业经协商一致签署了《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协议》,双方同意终止履行并解除于2011年4月12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并共同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前各方均未发生任何违约行为,且双方不会因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要求对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双方已签署《资产转让交割单》,与标的资产相关的职工全部由乙方接收并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续接了原劳动合同,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公司已收到全部上述资产转让价款。喷涂分公司将更改分公司名称、营业范围和营业地址,将主要从事电梯配件的研发和销售,进一步加强对电梯配件研发人员和资产的核算、内部考核以及形成更为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发行人喷涂分公司向沈阳远大铝业提供喷涂产品及业务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和毛利的比重以及该喷涂产品和业务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数

  不超过7,750万股

  4、本次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本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5.01%

  5、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6、发行市盈率

  【 】倍(每股收益按照2011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33元(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基础计算)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以截至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市净率

  【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0、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11、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万元

  14、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万元

  15、发行费用概算

  公告及路演推介费用:【 】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 】万元

  16、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且在2011年出现大幅下降,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对关联方依赖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且整体呈逐年下降的趋势,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对关联方依赖的情形。最近一年喷涂分公司与发行人相关指标的比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营业收入

  148,780.95

  133,961.88

  98,873.39

  对沈阳远大铝业的喷涂产品和业务收入

  12,143.28

  25,030.56

  18,428.01

  占比

  8.16%

  18.68%

  18.64%

  营业毛利

  43,233.19

  37,406.13

  27,113.07

  对沈阳远大铝业的喷涂产品和业务毛利

  1,195.41

  2,919.23

  3,033.11

  占比

  2.77%

  7.80%

  11.19%

  喷涂为一种通用性加工业务,在工业较为发达的沈阳市喷涂业务市场供应充足,喷涂分公司的喷涂设备资产转让后至发行人喷涂专业设备投产前,发行人将通过外协方式解决喷涂业务需求;同时,上述资产转让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重较低,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经核查后认为,为彻底消除与沈阳远大铝业之间的喷涂业务关联交易,发行人将喷涂分公司有关通用性喷涂设备转让,作价公允、转让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在工业较为发达的沈阳市喷涂业务市场供应充足,通过外协方式完全能够解决公司的喷涂业务需求,同时,上述资产转让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重较低,亦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以下风险:

  (一)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的产权瑕疵风险

  发行人鞍山分公司于2010年7月取得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出具并经鞍山市规划局盖章确认的《达道湾工业区鞍刘路南、西临街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根据该图附注中记载,对发行人鞍山分公司进行建设电梯生产线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并经鞍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0年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建设项目的占地面积约37,556.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1,773.00平米。发行人鞍山分公司于2010年8月底进行开工建设。发行人鞍山分公司于2011年2月23日取得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电梯生产线建设项目备案的确认书;根据《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2011年3月16日,发行人鞍山分公司通过竞买方式成为上述32,233.98平米的土地使用权的竞得人。发行人鞍山分公司在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已在该地块上开工建设电梯生产线项目,且存在在电梯生产线项目建设区域外正在建设约978平方米厂房,该在建厂房所占土地未履行相关国有土地出让手续且该在建项目也未取得相关规划、施工许可文件的问题。该在建房屋建筑物存在不能办理相关建设许可及房屋产权证而面临被拆除的风险。但该建设项目只是公司的生产线之一且尚未投入使用,所占面积也仅978平方米(占鞍山分公司厂房建筑面积的4.49%),即使面临拆除的风险,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已于2011年4月12日与鞍山市国土资源局就上述32,233.98平方米土地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过程中。

  鞍山(达道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于2011年8月11日出具了《确认函》,确认发行人在鞍山(达道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鞍山分公司电梯生产线项目,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手续取得了32,233.9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另有建筑面积约占978平方米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尚未开始履行法定出让手续。鞍山(达道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确认,对于鞍山分公司在尚未取得32,233.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前就先行进行开发建设厂房事宜以及建筑面积978平方米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尚未开始履行法定出让手续事宜,已知悉并同意鞍山分公司现行使用上述土地并在该土地上建设相关厂房,不对鞍山分公司进行任何处罚。

  发行人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康宝华于2011年8月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发行人如因涉及使用土地及在土地上建设建筑物等行为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发行人在收到相关部门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后5日内,远大铝业集团及康宝华承诺无条件向发行人支付相关费用。

  (二)营销网络快速扩张的风险

  截至2011年末,公司已经建立了覆盖国内外的营销服务网络,在国内设立了14个主要从事营销服务的分公司,在国外设立了6个控股子公司和1个参股子公司,在国内考核确定了100多家经销商,国际考核确定了70多家经销商。随着公司订单量的增加,公司未来还将继续在国内外建设销售服务网点,同时在国内国际持续开发新的经销商。营销服务体系快速扩张可能使公司管理能力、质量控制能力未能及时与之相匹配,面临一定的营销、产品安装及售后服务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总投资为21,741.50万元,主要用于扩大电梯整机、关键零部件及控制系统的产能、提升研发实力、扩大营销服务网络。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充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和专家的严密论证,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项目的实施将有效缓解目前公司产能不足问题,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完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设备采购价格变化、产品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同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规模化生产,所以不能排除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所导致的建设风险、项目管理风险、技术更新风险及生产风险。

  第二节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指标

  2011年/2011年末

  喷涂分公司

  发行人

  比例

  总资产

  10,816.32

  177,506.35

  6.09%

  营业收入

  12,718.26

  148,780.95

  8.55%

  利润总额

  381.59

  14,583.75

  2.62%

  固定资产(设备)原值

  3,343.33

  41,592.38

  8.04%

  固定资产(设备)净值

  2,375.05

  33,558.65

  7.08%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制造商

  资产原值

  净值

  成新率

  1

  萨瓦尼尼钣金柔性加工线

  S4+P4-2516

  1

  意大利萨瓦尼尼

  10,852,062.38

  542,603.12

  5.00%

  2

  萨瓦尼尼钣金柔性加工线

  S4X.30+P4X-2516

  1

  意大利萨瓦尼尼

  16,677,134.39

  15,752,943.20

  94.46%

  3

  数控激光切割机

  L3030

  1

  德国通快

  3,354,473.72

  167,723.69

  5.00%

  4

  数控激光切割机

  FO3015

  1

  日本阿玛达

  2,565,097.70

  128,254.89

  5.00%

  5

  数控冲床

  V357Q

  1

  日本阿玛达

  2,289,236.47

  114,461.83

  5.00%

  6

  数控冲床

  EM3510NT

  1

  日本阿玛达

  2,531,727.61

  1,810,185.33

  71.50%

  7

  数控折弯机

  C110-3

  1

  德国通快

  614,581.03

  30,729.06

  5.00%

  8

  卧式镗铣加工中心

  FH8800

  3

  日本马扎克

  6,892,309.87

  344,615.52

  5.00%

  9

  立式加工中心

  VCN515C-Ⅱ

  2

  日本马扎克

  2,979,298.26

  2,224,542.52

  74.67%

  10

  静电粉末喷涂线

  1

  法国萨麦斯

  2,207,251.93

  110,362.60

  5.00%

  11

  数控立车

  YV-1000ATC+C

  1

  台湾优机

  2,656,410.32

  1,836,243.56

  69.12%

  12

  立式加工中心

  VMC1410

  1

  中国中捷

  615,384.62

  30,769.24

  5.00%

  13

  数控激光切割机

  TruLaser3030BE

  2

  德国通快

  5,936,578.46

  5,607,593.08

  94.46%

  14

  数控冲床

  TruPunch1000

  1

  德国通快

  1,881,573.16

  1,777,302.65

  94.46%

  15

  数控折弯机

  TruBend3120

  2

  德国通快

  2,142,509.00

  2,023,778.30

  94.46%

  16

  数控折弯机

  TruBend5130

  1

  德国通快

  1,460,328.07

  1,379,401.56

  94.46%

  17

  数控折弯机

  PBS165/4000

  1

  意大利葛氏

  792,102.02

  39,605.11

  5.00%

  18

  数控折弯机

  PBS165/3000

  3

  意大利葛氏

  2,251,237.29

  112,561.89

  5.00%

  19

  卧式镗铣加工中心

  HCN8800-II

  1

  日本马扎克

  3,594,797.03

  3,424,044.18

  95.25%

  二、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博林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2010年10月27日,经博林特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以博林特有限截至2010年9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393,346,932.94元为折股基数,按1:0.5908的折股比例折成股本232,378,941.00元,余额160,967,991.94元计入资本公积。2010年10月29日,根据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沈阳博林特电梯有限公司转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的批复》(沈开外经贸发[2010]38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辽府字[2005]00036号),博林特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2010年11月9日,公司在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21010040001171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232,378,941元,法定代表人康宝华。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232,378,941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7,750万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

  (二)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以发行7,750万股计算,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1%。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公司名称: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YANG BRILLIANT ELEVATOR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232,378,941.00元

  法定代表人:

  康宝华

  成立日期:

  2001年9月24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0年11月9日

  公司住所: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邮政编码:

  110027

  联系电话:

  024-25162751

  传真:

  024-2516274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bltelevator.com

  电子邮箱:

  market@bltelevator.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和电话号码:

  证券部胡志勇024-25162751

  公司股东关于持股锁定期承诺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锁定承诺”。

  2、发行人前10名股东

  项目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件的

  股份

  远大铝业集团

  126,280,000

  54.3423%

  126,280,000

  40.75%

  新加坡远大铝业

  51,792,000

  22.2877%

  51,792,000

  16.71%

  福康投资

  15,000,000

  6.4550%

  15,000,000

  4.84%

  卓辉投资

  13,600,000

  5.8525%

  13,600,000

  4.39%

  恒成国际

  20,706,843

  8.9108%

  20,706,843

  6.68%

  凡高资本

  5,000,098

  2.1517%

  5,000,098

  1.61%

  本次发行的股份

  -

  -

  77,500,000

  25.01%

  总 股 本

  232,378,941

  100%

  309,878,941

  100%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远大铝业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54.3423%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加坡远大铝业直接持有本公司22.2877%的股权;福康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6.4550%的股权;卓辉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5.8525%的股权。新加坡远大铝业为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福康投资由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员工、远大铝业集团员工及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康宝华的胞妹康凤仙共计8人分别以其个人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卓辉投资由公司部分董事、高管及员工共计28人分别以其个人自有资金共同出资设立。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业务与技术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保。

  (二)主要产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全部标准化型号的整机产品包括11个系列13种型号的电梯产品、5个系列5种型号的自动扶梯产品及2个系列2种型号的自动人行道产品。

  (三)产品销售方式

  公司电梯产品销售包括内销和出口两个部分,内销采取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模式,出口采用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模式。公司根据产品的市场情况将国内市场划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北5大区域,将国际市场划分为俄罗斯、除俄罗斯外的前苏联国家、欧洲、东南亚、非澳、印度洋、印度、美洲、中东9大区域。公司在国内考核确定了100多家经销商,国际考核确定了70多家经销商作为公司产品的经销商,充分利用经销商在当地的市场营销能力和信息搜集能力,增强公司市场开拓力。

  (四)主要产品的原材料及能源供应情况

  公司电梯生产所需的物料主要包括钢铁、曳引机、电机、开门机装置、安全部件、电梯导轨、变频器、控制器及显示器、五金标准件、电梯钢丝绳、梯级、电缆、平衡链等原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辅助材料。公司主要需求能源为电力,公司所处的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够提供足够的电力支持。

  (五)行业竞争状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我国现已成为世界第一大电梯消费市场,巨大的需求吸引了全世界所有知名电梯企业来华投资。据中国电梯协会统计,截至2010年,以奥的斯、上海三菱为代表的大型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占据了我国电梯市场70%的市场份额,进口电梯占据了1%的市场份额,民族企业占据了29%的市场份额。

  公司是民族品牌出口量较大的电梯整机制造企业,产品已经出口到德国、意大利、英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韩国、阿联酋、沙特、印度、新加坡、马来西亚、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秘鲁、墨西哥、南非、摩洛哥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是国内电梯行业产业链较为完整的企业,除少数客户定制或产量很小的某些规格的电梯外,公司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产品使用的重要零部件基本为公司自己生产;公司是国内电梯制造企业生产工艺设备较为先进的企业,是国内电梯制造企业第一家引进世界领先的意大利萨瓦尼尼S4P4柔性钣金加工线的企业,配备了50多台套世界一流的数控制造设备;公司研发实力较强,能够进行从单一部件到系列电梯全方位的开发研究,在微机、传动、电力拖动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

  五、与发行人业务和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远大铝业集团

  126,280,000

  54.3423%

  法人股

  新加坡远大铝业

  51,792,000

  22.2877%

  外资股

  恒成国际

  20,706,843

  8.9108%

  外资股

  福康投资

  15,000,000

  6.4550%

  法人股

  卓辉投资

  13,600,000

  5.8525%

  法人股

  凡高资本

  5,000,098

  2.1517%

  外资股

  合计

  232,378,941

  100%

  -

  1、自有房屋及建筑物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8处房屋建筑物,合计面积120,481.31平方米。

  2、机器设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重要机器生产设备及成新率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1年

  2010年度

  2009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沈阳远大铝业

  608.43

  0.71%

  385.08

  0.69%

  333.85

  0.54%

  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

  -

  5.77

  0.01%

  0.51

  0.00%

  合计

  608.43

  0.71%

  390.85

  0.70%

  334.36

  0.54%

  注:上述部分设备成新率较低,但这些设备为意大利萨瓦尼尼、德国通快、日本阿玛达、马扎克、法国萨麦斯、意大利葛氏等世界一流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质量较高;公司对这些设备维护良好,目前均在正常使用中。

  (二)主要无形资产

  1、主要无形资产规模状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净值为24,990.53万元。

  2、商标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19个,国外商标管理机构颁发的商标注册证20个。

  3、专利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拥有28项专利,包括6项发明、19项实用新型及3项外观设计。

  4、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发行人共有6宗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总面积484,594.38平方米,全部以出让方式取得,具体如下: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25,937.95

  1,556.80

  0

  24,381.15

  机器设备

  15,961.14

  7,828.11

  0

  8,133.02

  运输设备

  1,509.41

  1,001.62

  0

  507.80

  办公设备

  1,079.06

  542.38

  0

  536.69

  合计

  44,487.56

  10,928.91

  0

  33,558.65

  上述沈开国用[2008]第0000162号项下土地使用权已经被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东陵支行,为发行人编号为2009GS-GDDK01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提供担保,抵押期限自2009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18日。

  5、获得的资质

  发行人及分、子公司获得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如下:

  序号

  土地使用权证号

  使用

  权人

  座落

  用途

  使用权面积(㎡)

  终止日期

  1

  沈开国用(2008)第0000162号

  发行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工业用地

  240,401.38

  2058-10-13

  2

  沈开国用(2009)第0147号

  发行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工业用地

  145,415.50

  2059-06-28

  3

  沈开国用(2009)第0000139号

  发行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工业用地

  2,737.84

  2059-06-24

  4

  沈开国用(2009)第0000138号

  发行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工业用地

  8,268.80

  2059-06-24

  5

  沈开国用(2011)第193号

  发行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工业用地

  49,407.49

  2061-8-22

  6

  沈开国用(2011)第194号

  发行人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27号

  工业用地

  38,363.37

  2061-8-22

  6、重要特许权利

  根据2008年11月公司与瑞典依尔通AB公司签订的《许可协议》及2010年1月签订的《修改协议》,瑞典依尔通AB公司允许本公司使用瑞典依尔通AB公司所拥有的与EmoLift基础产品有关的EmoLift技术(软件、设计规格、图纸和技术诀窍),从而本公司可在中国制造并可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将EmoLift基础产品和本公司产品融合的产品,但该许可不能以任何方式限制瑞典依尔通AB公司自己开发或使用Emolift技术。该许可在中国为独家许可;公司不得转让、分配或再授权该许可。公司有权使用瑞典依尔通AB公司的技术,为此公司向瑞典依尔通AB公司支付固定数目的许可费,总额为1,200,000欧元。

  根据瑞典依尔通AB公司与公司于2008年8月30日签署的《谅解协议》、于2008年11月22日签署的《许可协议》以及2010年1月26日签署的《修改协议》,自2009年6月1日起42个月内为公司独家授权使用期间,即上述期限内,许可是独家的,公司每制造一台EmoLift基础产品还需向瑞典依尔通AB公司支付30欧元的按产量支付的使用费;上述期限后,许可应转为非独家的,免收使用许可费。另根据瑞典依尔通AB公司与公司于2010年1月26日签署的《修改协议》,公司每制造一台EmoLift基础产品支付30欧元的期限延长到54个月(从2009年6月1日起),公司需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30日内支付按产量支付的使用费。

  瑞典依尔通AB公司中国代表处(EMOTRON AB China Operation)于2011年9月13日出具《确认函》,确认:(1)公司在开始Emolift基础产品的工业生产的前54个月内(自2009年6月1日起),为每台制造的EmoLift基础产品支付30欧元,上述期限后公司生产的EmoLift基础产品以及基于被许可的EmoLift技术所研发、改进的技术所生产的产品不再付费;(2)公司基于被许可的EmoLift技术所研发、改进的技术及在此基础上所生产的产品,均仅由公司享有所有权;(3)该《确认函》是对双方于2008年11月22日签署的《许可协议》及于2010年1月26日签署的《修改协议》中未明确约定事项进行确认,不是对原有《许可协议》及《修改协议》的修改或变更。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为保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远大铝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康宝华已分别与本公司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远大铝业集团及康宝华同时还出具了《确认函》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

  1)采购货物

  单位:万元

  名称

  证书编号

  颁发机关

  被许可人

  许可内容

  有效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TS2310001-2013

  国家质检总局

  发行人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制造

  2013-1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TS3321455-2014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行人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维修

  2014-05-24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TS3313165-2013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北分公司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维修

  2013-11-08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TS3321447-2013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分公司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维修

  2013-02-0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采购了轨道交通业务产品的原材料及辅助性材料;购买了喷涂用粉末等原材料以及利用其设备加工能力对个别材料进行加工。

  2)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1年度

  2010年度

  2009年度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金额

  占采购总额比例

  沈阳远海贸易有限公司

  -

  -

  20.78

  0.03%

  9.66

  0.02%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

  -

  631.56

  0.86%

  577.63

  0.93%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6.08

  0.02%

  199.17

  0.30%

  155.96

  0.25%

  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0.45

  0.00%

  -

  -

  -

  -

  合计

  16.53

  0.02%

  851.51

  1.19%

  743.25

  1.20%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委托关联方利用其特殊加工设备为公司产品进行个别钢结构和不锈钢配件加工。

  (2)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1)销售货物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性质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沈阳远大铝业

  加工费

  2.16

  128.81

  118.10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加工费

  -

  -

  1.84

  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加工费

  1.07

  -

  -

  合计

  3.23

  128.81

  119.94

  注:上述销售货物金额为不含税(增值税)金额

  2)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日期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薪酬情况

  (万元/年)

  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万股)

  与本公司的其他利益关系

  康宝华

  董事长

  男

  1953年6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历任沈阳强风集团公司董事长、博林特有限执行董事、董事长

  远大铝业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佳境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新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担任多个管理职务

  --

  持有远大铝业集团99%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庄玉光

  董事

  男

  1963年11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博林特有限经理、董事

  福康投资执行董事、新加坡远大铝业董事

  --

  持有福康投资50%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王立辉

  董事

  男

  1969年4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沈阳物美商城财务主管、沈阳远大铝业董事、财务部部长、远大铝业集团财务经理

  远大铝业集团财务总监;沈阳远大铝业、远大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董事;远大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监事

  --

  持有福康投资6.67%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戴璐

  董事

  女

  1981年6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职于纵横财经公关顾问有限公司、美林集团、博林特有限董事

  通城投资有限公司、恒成国际董事

  --

  持有恒成国际100%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侯连君

  董事、总经理

  男

  1963年11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远大铝业集团设备部部长、博林特有限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总经理

  新加坡博林特董事

  112.08

  持有卓辉投资7.35%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马炫宗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64年3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沈阳远大铝业项目经理、经营部长,博林特有限经营部长、副总经理

  卓辉投资监事、哈尔滨博林特监事

  70.78

  持有卓辉投资7.35%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李守林

  独立董事

  男

  1958年1月

  2011年10月17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院长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国家电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院长、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工程机械协会高空作业机械分会理事长、中国电梯协会秘书长、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设机械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建设部安全专家委员会建设机械专家委员、建设部建筑施工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5.00

  --

  无

  盛伯浩

  独立董事

  男

  1934年1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局设计处设计员

  北京机床研究所教授级高工、副总工程师

  5.00

  --

  无

  沈艳英

  独立董事

  女

  1971年5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云南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主任

  云南蓝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昆明盛德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5.00

  --

  无

  崔克江

  监事

  男

  1965年9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远大铝业集团售后服务部部长、经营经理、市场管理部经理、采购监察总监、监察审计总监

  远大铝业集团副总裁、福康投资监事

  --

  持有福康投资2%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段文岩

  监事

  女

  1967年1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远大铝业集团人事部主任、行政部总监

  远大铝业集团行政部总监

  --

  持有福康投资2%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王爱萍

  监事

  女

  1977年11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博林特有限内勤、人事部人事管理员

  无

  3.32

  --

  无

  于志刚

  副总经理

  男

  1967年12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博林特有限国际贸易部经理、博林特有限总经理

  新加坡博林特、澳大利亚博林特董事

  112.09

  持有卓辉投资7.35%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李振才

  副总经理

  男

  1963年1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博林特有限技术经理、总工程师、研究所所长、总质量师兼技术总监、质量技术总监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59.15

  持有卓辉投资7.35%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陈光伟

  副总经理

  男

  1968年4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博林特有限计划调度中心部长、总计划、生产厂长

  卓辉投资执行董事

  55.78

  持有卓辉投资7.35%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苏珂

  副总经理

  男

  1962年11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博林特有限销售总经理

  无

  100.83

  持有卓辉投资7.35%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胡志勇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男

  1973年6月

  2010年10月30日至2013年10月30日

  曾任博林特有限总会计师

  重庆博林特、云南博林特监事

  29.59

  有福康投资2%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无

  (3)电费、租赁费等

  1)支付电费、租赁费等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和远大铝业集团、沈阳远大铝业之间存在互相使用、租赁厂房、设备,产生了相应的关联交易,主要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1年度

  2010年度

  2009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沈阳远大铝业

  12,204.32

  8.20%

  25,230.46

  18.83%

  18,583.44

  18.80%

  沈阳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61

  0.13%

  -

  -

  -

  -

  博林特电梯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

  613.47

  0.41%

  -

  -

  -

  -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

  -

  0.35

  --

  409.19

  0.41%

  合计

  13,018.40

  8.74%

  25,230.81

  18.83%

  18,992.63

  19.21%

  2)收取电费、租赁费等费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性质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沈阳远大铝业

  加工费

  964.30

  398.07

  10.92

  合计

  964.30

  398.07

  10.92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采购货物及接受劳务

  1)采购货物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性质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沈阳远大铝业

  厂房、设备租赁费

  99.96

  99.96

  543.67

  合计

  99.96

  99.96

  543.6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关联方购买了用于新厂区厂房建设的幕墙及不锈钢等原材料。

  2)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性质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设备租赁费

  -

  -

  27.66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房屋租赁费

  -

  0.22

  -

  电费

  -

  0.19

  8.76

  远大铝业集团

  资金占用费

  -

  61.22

  -

  沈阳远大铝业

  资金占用费

  -

  14.20

  -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电费

  -

  -

  20.49

  沈阳瑞福整体楼宇有限公司

  电费

  4.29

  -

  -

  沈阳远大铝业

  电费

  0.13

  -

  -

  合计

  4.42

  75.83

  56.91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新厂区建设用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或个别设备如环保设备的加工、安装,并非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也不涉及公司的关键生产环节。

  (2)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

  1)销售货物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性质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加工费

  6.37

  5.52

  2.57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加工费

  -

  -

  18.88

  合计

  6.37

  5.52

  21.45

  在喷涂分公司将有关折弯、剪裁等加工设备转让给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后,2011年3月公司将与喷涂业务相关的铝板、锌板等所余原材料出售给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2)提供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1年

  2010年度

  2009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沈阳远大置业有限公司

  -

  -

  -

  -

  0.56

  0.00%

  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

  -

  55.16

  0.04%

  21.19

  0.02%

  沈阳远海贸易有限公司

  -

  -

  0.25

  0.00%

  0.01

  0.00%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

  -

  0.12

  0.00%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10.14

  0.01%

  22.89

  0.02%

  上海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

  -

  -

  -

  0.06

  0.00%

  沈阳远大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

  1.58

  0.12%

  -

  -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409.91

  0.28%

  -

  -

  -

  -

  远大铝业集团

  0.47

  0.00%

  -

  -

  -

  -

  合计

  410.38

  0.28%

  67.13

  0.17%

  44.82

  0.04%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市场价格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无显失公允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购买和出售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产、设备等的购买和出售交易,如下表所示:

  1)购买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性质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加工费

  -

  -

  18.61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加工费

  2.66

  0.27

  4.35

  沈阳远大科技电工有限公司

  加工费

  0.38

  -

  -

  远大铝业集团

  加工费

  -

  -

  0.48

  合计

  3.04

  0.27

  23.44

  2)出售固定资产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类别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沈阳远大铝业

  设备类

  -

  519.25

  -

  车辆类

  -

  3.05

  -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设备类

  -

  1,119.59

  -

  工具类

  -

  24.35

  -

  车辆类

  -

  106.54

  -

  办公类

  -

  4.14

  -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设备类

  -

  -

  41.88

  合计

  -

  1,776.92

  41.88

  公司与远大铝业集团、沈阳远大铝业等关联方之间存在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互相使用或租赁生产设备的情况。2010年公司进入上市辅导期后,对这类关联交易进行了集中清理,向关联方购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性较强的资产、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将不必要的资产、设备出售,达到突出主营业务、有效减少关联交易的目的。

  (4)担保

  1)接受担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关联方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有5笔尚未解除,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类别

  2011年

  2010年

  2009年

  沈阳远大铝业

  设备类

  -

  533.41

  -

  工具类

  -

  15.84

  -

  车辆类

  -

  41.67

  -

  办公类

  -

  8.98

  -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设备类

  -

  310.51

  51.65

  工具类

  -

  42.15

  -

  沈阳远大铝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设备类

  1.88

  -

  -

  远大铝业集团

  车辆类

  0.66

  -

  -

  合计

  2.54

  952.56

  51.65

  2)提供担保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已经全部解除。

  (5)股权转让与收购

  1)股权转让

  为突出主营业务,避免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于2009年1月4日通过决议将持有的与主营业务关联不大的下属子公司博林特电机的股权予以全部转让。博林特电机成立于2005年4月7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博林特有限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2009年1月4日,公司与远大铝业集团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博林特电机75%股权按出资额以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远大铝业集团。

  2)股权收购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8月18日通过决议收购远大铝业集团下属的远大电梯安装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沈阳博林特电梯安装有限公司)并与远大铝业集团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远大铝业集团将所持有的沈阳远大电梯安装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3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本公司。

  3、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往来款项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贷款单位

  担保金额

  期限

  状态

  康宝华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东陵支行

  500,000

  2005.12.01-2012.02.20

  未解除

  远大铝业集团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东陵支行

  500,000

  2005.12.01-2012.02.20

  未解除

  康宝华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11,000

  2010.05.24-2011.07.26

  已解除

  远大铝业集团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11,000

  2010.05.24-2011.07.26

  已解除

  远大铝业集团

  渣打银行大连分行

  400(万美元)

  2010.07.08-2015.07.08

  未解除

  远大铝业集团

  中国银行沈阳南湖支行

  20,000

  2011.10.27-2012.09.14

  未解除

  远大铝业集团

  中国进出口银行

  8,600

  2008.06.17-2010.06.17

  已解除

  远大铝业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6,500

  2008.08.12-2009.07.18

  已解除

  康宝华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5,500

  2009.08.07-2010.06.18

  已解除

  远大铝业集团

  中信银行沈阳分行

  5,500

  2009.08.07-2010.06.18

  已解除

  远大铝业集团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6,500

  2009.09.02-2010.06.09

  已解除

  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东陵支行

  9,200

  2008.10.24-2009.10.23

  已解除

  远大铝业集团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10,000

  2011.12.14-2012.12.13

  未解除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其他应收、其他应付款项余额,这主要是由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以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之间存在资金拆借行为,这些资金拆借是为补充借入方流动资金。

  4、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向关联方的采购分别占采购总额的1.74%、1.89%和0.73%;公司向关联方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9.40%、19.00%和9.02%,主要是由于喷涂分公司利用其喷涂业务产能向沈阳远大铝业提供铝板、锌板加工与喷涂产品所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公司对沈阳远大铝业的喷涂产品和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8.64%,18.68%和8.16%,产生的毛利占公司营业毛利的比重为11.19%、7.80%和2.77%,关联交易对发行人的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已采取措施彻底消除了与沈阳远大铝业的喷涂业务关联交易。

  公司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和销售系统,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财务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项目

  关联方名称

  期末余额

  2011年

  2010年末

  2009年末

  应收票据

  沈阳远大铝业

  3,829.00

  -

  -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60.00

  -

  -

  应收票据合计

  3,889.00

  -

  -

  应收账款

  沈阳远大铝业

  -

  5,964.21

  2,569.60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33.99

  -

  158.44

  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47.22

  47.22

  1.17

  沈阳远大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

  -

  24.46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5.34

  沈阳瑞福整体楼宇有限公司

  1.67

  -

  -

  博林特电梯澳大利亚合资有限公司

  439.09

  -

  -

  应收账款合计

  521.96

  6,011.42

  2,759.01

  预付账款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154.40

  112.00

  沈阳远大铝业

  -

  36.87

  0.00

  预付账款合计

  -

  191.27

  112.00

  应付账款

  沈阳远大铝业

  184.63

  19.77

  11.37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0.21

  234.43

  145.71

  沈阳远海贸易有限公司

  -

  -

  0.54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0.15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

  -

  1.64

  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2.60

  2.60

  0.60

  应付账款合计

  187.43

  256.81

  160.01

  预收账款

  沈阳远大铝业

  -

  -

  38.28

  沈阳远大置业有限公司

  46.78

  -

  预收账款合计

  46.78

  -

  38.28

  其他

  应收款

  沈阳远大铝业

  -

  -

  5,267.73

  沈阳远大金属喷涂有限公司

  -

  -

  106.73

  沈阳远大置业有限公司

  -

  -

  1.80

  沈阳远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996.70

  远大铝业集团

  -

  -

  5,141.80

  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

  -

  5,388.59

  沈阳海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

  30.00

  其他应收款合计

  -

  -

  16,933.37

  其他

  应付款

  沈阳远大铝业

  -

  -

  682.50

  远大铝业集团

  -

  -

  2,084.44

  沈阳远大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78.00

  78.00

  -

  沈阳远大立体车库有限公司

  72.30

  -

  -

  其他应付款合计

  150.30

  78.00

  2,766.9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沈阳远大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铝业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54.3423%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成立日期于1993年2月17日,注册号为:210131000003809,住所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街20号,法定代表人为康宝华,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250万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远大铝业集团的总资产为2,095,441,728.08元,净资产为1,953,114,604.87元,2011年度实现净利润27,378,571.09元。(以上数据已经辽宁中普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下转B8版)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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