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1:42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编号:临2012—12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于2012年6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钟虹光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的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名,共持有代表公司313,763,269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43,354.08万股)的72.37%;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股东授权代理人)审议并对所列议案采用记名方式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3,763,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3,763,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3,763,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编报规则、规范问答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1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已于2012年4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13,763,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公司2011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10,976.53元,经提取10%法定公积金,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13,924,832.27元,2011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884,711.15元。
2011年度分配方案:考虑到公司“紫金城”项目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公司201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13,763,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1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13,763,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1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内控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313,763,2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胡海若律师、温向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