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2: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ST金叶 公告编号:2012-27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15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12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有8名董事参与表决,董事孙旭东因在国外出差未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已于2012年6月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提名,推选成钧、王文聪、陈学志、赵国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推选张金铸、孙旭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推选李子学、纪长钦、耿利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
1.1 推选成钧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2 推选王文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3 推选陈学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4 推选赵国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5 推选张金铸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6 推选孙旭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7 推选李子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8 推选纪长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1.9 推选耿利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换届会新当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三位独立董事胡凤滨、李子学、胡左浩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壹年。本公司同意为以上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此议案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成钧,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理学学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无线电物理专业。
1986 年-1989 年,在香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1989年-1991年,香港运通有限公司(华润集团全资附属公司)工作;
1991年-1994年,在港澳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工作;
1994年-2011年12月,北京金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4年-至今,任金溪电子系统(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1月-至今,本公司董事长。
成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文聪,女,汉族,1985 年出生,2008年华南师范大学毕业。
2008年9月-2012年3月,任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直营中心总经理;
2012年4月-至今,任深圳金叶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文聪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学志,男,汉族,1968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
1990年-1997年,在天津机床电器总厂财务部工作;1997年-1999年,任天津市祥云商厦财务经理;1999 年-2003 年,任宁波一休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财务经理;2003年-2009年7月,任天津领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10 年3 月-2011年9月,任吉林领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1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陈学志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国文,男,汉族,1985年出生,2007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
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任深圳市立润投资有限公司法务管理中心法务专员;2010年7月至2011年10月,任深圳市东方银座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法务专员;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任本公司法务专员;2012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赵国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金铸,男,汉族,中共党员,1955 年5月出生,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2 年9 月-1990 年9月任伊春市美溪区劳动工资科任科员、科长;伊春市劳动局副科长、副局长;1990年9月-1997年11月任伊春市乌马河区区长、林业局局长、乌马河区党委书记;1997年11月-2007年1月任伊春林业管林局副局长、伊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7年1月-2009年1月任伊春市政协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2009年1月至今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金铸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
孙旭东,男,汉族,中共党员, 1965年11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师。孙旭东曾任伊春林机厂技术员,生产调度,伊春市政府电力办副主任,现任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旭东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子学,男,汉族,中共党员,出生于1946 年4 月,毕业于北京经济大学,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电子器材总公司总会计师,哈尔滨市家具公司财务副总,现任哈尔滨世纪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子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
纪长钦,男,汉族,1967年出生,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学士,1994年取得执业律师资格,从事专职律师已有十七年。
1990年至1994年,在揭阳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科工作;1994年4月至2000年12月,任揭东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1年1月至2006年8月,任广东中意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8月至2008年6月,任广东瑞英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6月至今,任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纪长钦律师担任包括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下属国有企业在内的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案件,连续两届担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委员。
纪长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
耿利航,男,1970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0年至2001年,任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2004年至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1年至今,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耿利航现任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耿利航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ST金叶 公告编号:2012-28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债务人):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贷款人(债权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
贷款金额:1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注册资本:250,000,000元
注册号码:441900000344665
经营范围: 加工、销售:金银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金银首饰回收;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有关珠宝产品信息的咨询服务。
注册地址:东莞市厚街镇河田村高新科技开发工业园金叶大厦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7,647.5万元,总负债92,006万元,2011年度营业总收入251,862.45万元,实现净利润14,670.52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12年3月31日,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6,253.28万元,总负债86,324.59万元,2012年一季度度营业总收入129,389.49万元,实现净利润4,287.2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向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壹年。本公司同意为以上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东莞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提供贷款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ST金叶 公告编号:2012-29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6月15日发出通知,会议于2012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5名监事会成员中有5名监事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监事会换届推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已于2012年6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六届监事会推选邹伟、杨敬平、蓝玉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换届后新当选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及表决情况:
议项1 推选邹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议项2 推选杨敬平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议项3 推选蓝玉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此议项5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刘道仁、王金强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公司工会委员会推荐的职工监事,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待新一届监事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即生效。
特此公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邹伟,男,汉族,出生于1969年12月,大专学历。
1993年6月至1996年7,就职于深圳建行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1996年7月至1999年5月,任深圳特区证券有限公司总裁办助理;1999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深圳汇理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今,在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12月8日至今,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杨敬平,男,1971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
1994年8月至1995年6月,伊春光明家具有限公司一厂车间;1995年7月至1996年3月,伊春光明天鹅工贸有限公司出纳员;1996年4月至1998年3月,光明集团长春家具有限公司会计;1998年4月至2000年9月,光明集团永盛工艺品有限公司会计;2000年9月至2008年11月,光明集团市场营销管理中心财务总监、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经理;2008年12至今,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副部长、光明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副经理。
蓝玉成,男,畲族,1982年出生,2005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2007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审计部审计员;2008年12月至2009年5月,任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市场财务部财务分析师;2009年9月至2010年7月,任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2010年8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业务副主管。
证券代码:000587 证券简称:ST金叶 公告编号:2012-30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7月16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7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关于董事会换届推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项1.1 推选成钧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项1.2 推选王文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项1.3 推选陈学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项1.4 推选赵国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项1.5 推选张金铸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项1.6 推选孙旭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议项1.7 推选李子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项1.8 推选纪长钦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项1.9 推选耿利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监事会换届推选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议项2.1 推选邹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议项2.2 推选杨敬平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议项2.3 推选蓝玉成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1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27)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29)。
三、出席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2.登记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2号南银大厦19层
4.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的要求: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 韩雪
(2)联系电话:010-64100338
(3)传真:010-64106991
(4)邮政编码:10002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及相关文件的签署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权限: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ST金叶 公告编号:2012-31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名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子学、耿利航、纪长钦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否
二、被提名人符合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否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二十七、包括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否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23______次, 未出席 _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否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