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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29 02:3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四川路桥")向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铁投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于2012年5月2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717号)。

  本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及时开展了资产过户工作。现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产过户情况

  截至2012年6月26日,铁投集团持有的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100%股权已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上述股权持有人变更为四川路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于2012年6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第113521号)。本公司向铁投集团发行的499,3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尚未完成股份登记手续。本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目前上述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四川路桥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相关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四川路桥已经合法有效地取得标的资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律师意见

  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法律顾问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6月28日出具了《关于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重组已依法取得各项必要的授权与批准,涉及的各项协议已全部生效;标的资产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四川路桥就新增股份办理完成相关证券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后,本次重组即告实施完毕。

  本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目前上述事宜正在办理过程中,本公司将继续认真实施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实施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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