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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30 02: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012年6月29日,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国际会议厅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11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1,909,358,651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4.3635%。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徐凝董事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律师出席了会议。

  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1,908,720,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99.9666%;反对票6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0334%;弃权票0股。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1,908,720,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99.9666%;反对票6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0334%;弃权票0股。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1,908,720,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99.9666%;反对票6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0334%;弃权票0股。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计,公司201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82,767.41 元。受当前国内经济形势下滑及相应货币政策影响,考虑到下一年度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的平稳性,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票1,908,720,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99.9666%;反对票6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0334%;弃权票0股。

  五、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1,908,720,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99.9666%;反对票6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0334%;弃权票0股。

  六、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2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同意票1,908,720,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99.9666%;反对票6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0334%;弃权票0股。

  七、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及2012年度关联交易额预计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持股1,875,897,328股)回避表决。

  同意票32,823,0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98.0924%;反对票6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1.9076%;弃权票0股。

  八、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1,908,720,3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99.9666%;反对票638,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0.0334%;弃权票0股。

  九、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薪酬兑现及2012年度薪酬与考核分配办法的说明》。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周旦、冯翠玺作为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首钢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首钢股份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或委托代理人均具有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首钢股份章程的规定,首钢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股东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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