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6-30 02: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或者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集情况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2年6月8日通过《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2012年6月29日下午14:00时

  2、股权登记日:2012年6月26日

  3、召开地点:公司708会议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大道特1号凯迪大厦)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 陈义龙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是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8 人,代表股份333,864,181股,占公司总股本943,308,800股的35.3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3,864,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3,864,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1年财务决算和2012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33,864,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33,864,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33,864,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2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3,864,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授权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银行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3,864,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600,000万元担保额度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33,864,1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于振樊明凯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法律意见书》全文见巨潮网)

  六、备查文件

  1、2012年6月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签到、授权委托书、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会议文件;

  3、载有到会股东、董事签字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6月30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