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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博元替前大股东2427万元债务买单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2 04:14 来源: 证券日报

  身负10起官司指望挖煤解困

  公司最大的两笔涉诉借款皆由方达集团提供担保,对因担保引起的这起官司,公司表示准备申请再审

  ■本报记者 陈雅琼

  正在全力以赴通过定向增发摆脱困境的ST博元近日收到来自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因保证合同纠纷,自然人卢赞对ST博元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麦校勋提起诉讼。

   原告称,2009年3月19日,ST博元向卢赞出具了《还款担保书》,公司承诺方达集团对卢赞欠款共210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方达集团未履行还款义务,卢赞遂向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卢赞共计约2427万元。

  法院判决结果为:ST博元对主债务人方达集团所欠卢赞借款本金合计15117875元及利息不能清偿部分的1/2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与方达集团互相担保

  与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初审判决相比,二审结果中增加了“不能清偿部分”的限定条件。此时,方达集团究竟会给负债累累的ST博元留下多少不能清偿部分尚不得而知,但ST博元显然不满意这一结果,公司称正在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就本案申请再审,以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

  此前,ST博元曾喊冤称,公司从未出具过原告所言的《还款担保书》,并从未参与过原告与麦校勋、方达集团之间的官司诉讼。

  公告显示,虽然这次ST博元是受方达集团牵连,但事实上,公司最大的两笔涉诉借款皆由方达集团提供担保。同属麦校勋控制下的两个公司,就在这样的连环担保漩涡中不能自拔,随着麦校勋涉案被警方带走调查而沦为糊涂账。

  ST博元在上海工行有9800万元债务逾期未还,被银行诉至法院,判决结果为:限令ST博元在2010年5月11日前归还上海工行9800万元本金及截止2009年9月20日的逾期利息及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方达集团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此判决已过去2年,仍处于尚未执行完毕状态。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更是对ST博元追债无门,至今年5月判决结果尚未开始执行。2009年5月8日,ST博元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贷款本金人民币7022万元;并偿付该行截至2008年11月30日的期内利息和逾期利息共1659万元以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方达集团对公司归还贷款本金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个月借期一拖4年

  原告卢赞诉称,2009年3月19日,ST博元向卢赞出具了《还款担保书》,公司承诺对麦校勋控制的方达集团对卢赞欠款共2100万元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这笔原期限仅为3个月的借款竟然拖了近4年还未了结。

  2008年6月14日,方达集团与卢赞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卢赞向方达集团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8年6月16日至2008年9月13日,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逾期按日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由麦校勋等人为该债务提供担保。

  2009年3月2日,卢赞又与方达集团签订借款合同两份,约定卢赞向方达集团分别借款人民币320万元、280万元,借款期限为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3月31日,利息为月利率1.62%,逾期按日千分之五计收违约金,由麦校勋等人为该债务提供担保。

  2009年3月19日,ST博元向卢赞出具了《还款担保书》。正是这份担保书的签署,才有了此次的官司。

  目前,无主营业务的ST博元正在为保壳背水一战,公司5月22日停牌筹划非公开增发事宜,旨在筹足资金购买地处贵州省的煤矿类企业股权资产。公司称,截至目前,审计、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正在进行资料和数据的汇总。

  公告显示,ST博元身缠超过10个诉讼尚未了结,本已为重组失败焦头烂额的管理层还要殚精竭虑处理官司,着实令投资者为其捏一把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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