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4 01: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6月27日以传真、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2年7月3日上午9:00在公司行政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本次会议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0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饶陆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期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债券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批准及授权,结合公司整体资金安排,本次发行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拟按照两期发行方式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含4.8 亿元)。第一期发行拟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发行本期债券规模的58.33%即人民币2.8亿元;剩余公司债券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具体发行时间由公司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债券专项偿债资金管理制度》全文见2012年7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