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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0:48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3-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连平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9名,代表股份687,126,9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2060%。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7名,代表股份836,6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16%。

  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董事有:李连平、单群英;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监事有:王玉宏。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小建、向东出席本次大会并进行了法律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工作的议案》,赞成184,323,55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845%;反对213,101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1155%;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联股东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百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小建、向东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大会形成的《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二○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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