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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6:03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公司公告临2011-022)。

  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237,852,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7%。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津贴预案》

  同意票237,852,83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37,852,83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钢、郑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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