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6:03 来源: 证券时报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临时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6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本公司公告临2011-022)。
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237,852,8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67%。
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津贴预案》
同意票237,852,83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37,852,837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曹程钢、郑重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