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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5 16:07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7月4日上午9:00在上海东大名路815号高阳商务中心多功能厅召开,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股份744,621,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7319%,出席股份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陆申先生主持了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所属项目公司上实发展(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单一资金信托”方式增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要求及啤酒城项目的开发需要,公司所属项目公司上实发展(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由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募集6亿人民币的单一资金信托对该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增加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新增人民币9,273.0412万元进入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另有50,726.9588万元人民币进入项目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项目公司股权比例如下: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已出资人民币28,0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48.37%股权;宝宏(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已出资人民币13,611.1112万元,持有项目公司23.52%股权;上海上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已出资人民币7,00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12.09%股权。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人民币9,273.0412万元,持有项目公司16.02%股权。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所持有项目公司16.02%股权委托上实发展进行经营管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股东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为:8,320,568股。

  同意8,319,33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0股;弃权1,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0.014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为: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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