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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股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7月4日接到通知,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收到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将天津市医药集团及金耀集团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渤海国资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2]51号)及《关于将医药集团金耀集团全部股权划转注入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2]187号)。根据上述文件,天津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医药集团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渤海国资公司”),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渤海国资公司的投融资能力。本次股权划转前,医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国资委,其持有医药集团100%国有股份,医药集团持有本公司325,610,79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04%)。本次股权划转后,渤海国资公司将间接持有本公司44.04%股份。本次股权划转尚需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对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申请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本次股权划转前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天津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同时,根据《关于将医药集团金耀集团全部股权划转注入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津国资企改[2012]187号)的规定:本次股权划转后,天津市国资委对医药集团的监管方式不变,医药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变,原监事会派驻方式不变,干部管理权限不变;渤海国资公司不参与医药集团的经营管理,医药集团原有经营管理模式不变。因此公司认为本次股权划转对公司的管理模式和生产经营不会构成重大变化。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无偿转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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