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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1: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07月05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07月02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自贡工业园办公大楼317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丽华女士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8、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156,213,3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419, 700,000股的37.2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6,213,35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同意票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则涛、梁振东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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