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更多
字体: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6 05:19 来源: 证券时报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锂业")收到四川省康定县国家税务局6月29日印发的《康定县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甘孜州融达锂业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批复》(康国税局【2012】1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之规定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7号)的有关规定,经融达锂业申请,康定县国家税务局审核确认,融达锂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版)》所列目录第十一条"石化化工"第二项"硫、钾、硼、锂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运用"。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根据财税【2011】58号文件第二条之规定,融达锂业自2011年1月至2020年12月31日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康定县国家税务局的批复意见,融达锂业2011年度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536,312.17元,2011年度增加递延所得税费用575,352.40元。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将导致融达锂业2012年度净利润减少39,040.22元,本公司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9,910.51元(按融达锂业目前的股权结构测算)。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5日

分享更多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