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整改后续情况的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07 01:19 来源: 中国证券报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5月5日,公司披露了《整改报告》,在报告中公司承诺2012年5月20日之前完成整改工作。截至2012年7月6日,尚有多项整改工作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换届后,整改工作责任人原总经理朱容稼已离职。新的经营管理班子在董事会领导下对之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梳理,指定潘跃东为新的整改工作责任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和杭州誉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即2012年6月17日前),受让方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账户。目前协议截止日已过,股权转让款尚有697.5万元未收回,我公司对已转让的杭州天目保健品有限公司和杭州天目山铁皮石斛有限公司尚有4000余万元应收账款。公司指定潘跃东尽快与对方协商,在2012年7月31日前收回股权转让余款,并和杭州天目保健品有限公司、杭州天目山铁皮石斛有限公司就应收账款商量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截至2012年7月6日,公司尚未收回中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200万元工程预付款、德清天顺医药有限公司的200万元预付货款。公司指定潘跃东负责在2012年7月31日前收回上述款项,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追回上述款项。如果公司发现上述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12年1月,公司分别和浙江光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浙江广播电视集团经济生活频道签订了广告合同,并分别预付了300万元、100万元广告费。公司新一届经营管理班子重新评估了上述合同,决定暂时中止执行合同,并委派潘跃东负责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公司发现上述广告预付款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京柏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购房预付款一事,公司指定潘跃东负责督促深圳京柏公司尽快委托律师采取法律手段,于2012年7月31日前提起法律诉讼。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