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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1 01:00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2-050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6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2年7月10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为参股企业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珠海LNG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电力集团”)参股企业,电力集团持有其3%股权。为支持珠海LNG公司的项目建设,公司拟同意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对其增加注册资本金1710万元。

  因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少汕先生任珠海LNG公司董事,公司与珠海LNG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李少汕先生回避表决。

  二、关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为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经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珠海可乐”)沟通和协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港物流”)拟与珠海可乐开展日常购销合作业务,具体方式为:珠海港物流为珠海可乐提供全方位物流服务,包括市场调查,设计物流方案,梳理、整合、管理供应链,采购原料,销售产品,优化市场等。年日常购销交易税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叁亿元。

  因公司副总裁黄志华先生同时兼任珠海可乐董事长,公司与珠海可乐存在关联关系。该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拟与珠海港集团及其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全资企业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或“乙方”)及其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出租珠海港商业中心(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部分楼层。

  珠海港集团持有我公司25.06%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局主席吴爱存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欧辉生先生任珠海港集团总经理、公司董事鲁涛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珠海港集团为我公司关联方。该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拟与珠海港集团及其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吴爱存先生、欧辉生先生、鲁涛先生回避表决。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份总额已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拟对《公司章程》中如下条款进行修订:

  1、原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4,997,420元。

  修改为: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0,995,356元。

  2、原章程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344,997,420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20,995,356股,全部为普通股。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定于2012年7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2-05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下称“珠海LNG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电力集团”)参股企业,电力集团持有其3%股权。为支持珠海LNG公司的项目建设,公司拟同意电力集团按出资比例用自有资金以现金方式对其增加注册资本金1710万元。

  因公司董事、副总裁李少汕先生任珠海LNG公司董事,公司与珠海LNG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李少汕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法定代表人:唐令力;注册资本:人民币46156.384万元;注册地:珠海。截止2011年底经审计总资产129,510.35万元,总负债83,353.97万元,净资产46,156.38万元,净利润 0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截止2012年5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72,916.93万元,总负债126,760.55万元,净资产46,156.38万元,净利润 0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

  珠海LNG公司主要推进广东珠海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管线项目,功能是向珠三角西岸工业和民用供气,该项目为广东省第二个LNG接收站,与珠江口东岸在建的大鹏LNG接收站形成东西对称布置方式,在珠三角构筑起双气源LNG供气管道环网,是广东省重大基础能源设施项目。珠海LNG公司成立于2007年,目前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管线项目一期工程进展顺利。

  截止到2012年3月31日,珠海LNG公司各股东已投入资本金4.62亿元人民币,其中电力集团已投入1385万元人民币,所占出资比例为3%。目前LNG项目工程进度已经过半,已累计完成项目投资折合人民币13.66亿元。

  根据《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珠海LNG公司现向各股东筹集资金用于支付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费用,本次向股东筹资总额为57000万元人民币。电力集团按照3%的出资比例,本次应出资171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投资方

  出资前股权比例

  出资后股权比例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30%

  30%

  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

  25%

  广州发展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25%

  25%

  广东粤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8%

  8%

  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3%

  3%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3%

  3%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3%

  3%

  江门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3%

  3%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广东珠海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管线项目是具有自然垄断属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我国能源严重不足,石油、天然气等进口量很大,能源项目在我国将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而且基础能源设施建设具有投资风险小、回报合理、稳定的优点。

  此次电力集团以自有资金跟进投资是为了确保该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待未来项目建成达产后有望构建成为公司稳定的收益来源,对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对珠海LNG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其后续发展需求和公司自身的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增资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2-05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业务的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充分发挥协同效应,经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下称“珠海可乐”)沟通和协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珠海港物流”)拟与珠海可乐开展日常购销合作业务,具体方式为:珠海港物流及/或其下属企业为珠海可乐提供全方位物流服务,包括市场调查,设计物流方案,梳理、整合、管理供应链,采购原料,销售产品,优化市场等。合作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未提出不续约,协议顺延至下一年。预计年日常购销交易税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叁亿元。

  因公司副总裁黄志华先生同时兼任珠海可乐董事长,公司与珠海可乐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珠海可口可乐公司是本公司持股50%的参股企业,成立于1985年1月,中外合作企业,注册资本:7838万港元,法定代表人:黄志华,注册地址:前山岱山路88号,税务登记证号码:440401617488229,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饮用纯净水、发售带有本公司标志的宣传纪念品等。

  珠海可乐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和澳门饮料厂各持50%股权。根据可口可乐总公司的授权在划定区域销售可乐产品,生产经营比较稳定。2011年末,经审计珠海可乐总资产45,380.26万元,总负债27,552.52万元,资产负债率60.71%;实现销售收入97,983.68万元,净利润3,717.73万元。 2012年5月末(合并后),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48,880.93万元,总负债31,023.91万元,资产负债率63.47%;实现销售收入32,685.53万元,净利润147.79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规定时限内以现款或承兑方式结算。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经营的项目和范围

  乙方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物流服务,包括市场调查,设计物流方案,梳理、整合、管理供应链,采购原料,销售产品,优化市场等。

  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可由乙方及/或其下属企业与甲方签署具体业务合同并由合同签署方履行。

  (二)合作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期限届满后未提出不续约,本协议顺延至下一年,以此类推。

  (三)合作模式

  1、通过对甲方产品的市场分析、顾客分析、合作伙伴的分析和选择,帮助甲方进行供应链的有效梳理,建立合理的评估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力争实现甲方对整条供应链中商流、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合理控制。

  2、为甲方提供物流解决方案,对整个供应链(从市场分析到消费者满意,从供货商、制造商、分销商到消费者)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管理,动态反映,实现系统化、信息化,有效降低物流、库存、分销成本,采购甲方所需原材料,实现收益扩大。

  3、帮助甲方寻找优质客户,开拓市场,优化市场方案,销售甲方产品,争取利润更大化。

  (四)合作规模

  在本合作协议有效期限内,暂定年日常购销交易税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叁亿元。

  (五)定价模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在规定时限内以现款或承兑方式结算。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2010年9月17日召开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珠海港物流与珠海可乐自2010年9月起开展购销合作业务,双方形成专业分工,优势互补。2010年9月至2012年5月,该项业务累计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38.97万元,净利润645.79万元。

  继续开展此项交易的目的在于:珠海港物流充分发挥拥有专业物流管理人才、物流运输能力和一定资金实力的优势,通过对珠海可乐产品进行供应链有效管理、提供整体物流解决方案,寻找优质客户,开拓市场,以不断发展状大物流业务;对珠海可乐而言,在合作过程中,也可通过有效控制降低成本,通过市场优化、合理评估增加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夯实发展基础,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开展此项业务,可使珠海港物流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公平地介入非控股企业经营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的协同效应,增加物流业务的收益,提高公司的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

  六、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允性分析

  继续开展此项关联交易,有利于珠海港物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协同效应,快速发展壮大公司物流业务,对提高公司资源使用效率和效益是必要的。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于珠海可乐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不会损害珠海可乐外方合作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根据公司2012年3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为珠海可乐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根据公司2010年9月17日召开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珠海港物流与珠海可乐开展购销合作业务,2012年1-5月,该项业务营业收入4585.98万元,净利润143.79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内容公允,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合作框架协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2-05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拟与珠海港集团及其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企业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或“乙方”)及其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出租珠海港商业中心(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榕树湾8号)部分楼层。双方协商租赁期为五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第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单价为人民币70元/㎡(按建筑面积计价),自2014年起,根据市场租金水平,由双方协商月租金单价的递增率。

  预计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06.59万元;因租用楼层将以精装修标准交付,装修方案在取得乙方认可后,乙方将一次性预付装修费用人民币812.94万元。本次仅以第一个租赁年度的租金和一次性预付装修费用共计人民币1119.54万元为关联交易金额。未来以每年实际发生的租金数额作为当年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另行审核。

  珠海港集团持有我公司25.06%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局主席吴爱存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欧辉生先生任珠海港集团总经理、公司董事鲁涛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珠海港集团为我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事项已经公司2012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关联董事吴爱存先生、欧辉生先生、鲁涛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成立于2008年12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注册地址和主要办公地点为珠海市南水镇榕树湾海港大厦,法定代表人:吴爱存,经营范围:港口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项目投资,地税登记证号:440404682470519。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珠海港集团201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9,931,880,820.38元、净资产人民币4,707,873,499.63元、营业收入人民币703,737,065.32元、净利润人民币268,750,220.55元;2012年6月未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6,793,447,188.95元、净资产人民币3,208,493,501.06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63,095,588.14 元、净利润人民币-47,295,681.04 元。

  珠海港集团持有我公司25.06%股份,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局主席吴爱存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欧辉生先生任珠海港集团总经理,珠海港集团为我公司关联方。

  (二)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珠海,法定代表人:黄忠勤,经营范围:港口及配套工程设施的开发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咨询,建筑材料批发、零售。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60,652,139.34元、净资产人民币56,245,620.02元、营业收入人民币10,099,892.14元、净利润人民币3,687,518.49元;2012年6月末,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81,802,066.63元,净资产人民币 53,530,607.95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866,000元,净利润人民币-2,715,012.07元。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地:珠海,法定代表人:钟清泉,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计算机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不含上网服务);电脑安装及维护;计算软、硬件技术开发、批发、零售;商业批发、零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人民币47,999,180.3元、净资产人民币46,477,528.45元、营业收入人民币5,883,169.94元、净利润人民币-1,761,707.08元;2012年6月末,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48,560,714.95元,净资产人民币46,266,386.33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535,701.14元,净利润人民币-211,142.12元。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珠海港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09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公司全资企业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栏商业中心项目,该项目已于2011年4月封顶,现在进行内部装修和招租工作。高栏商业中心是为高栏港区提供商务配套的5A甲级商务综合体,项目共26层, 其中第4~26层为办公,主要针对高栏港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进行招商。

  此次租赁涉及的楼层为22、24、25三层,合计建设面积约为3650m2。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商谈合同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租金价格及付款方式

  1、租金

  第一个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单价为人民币70元/㎡(按建筑面积计价),自2014年起,根据市场租金水平,由双方协商月租金单价的递增率。

  租金为每年度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每年的8月1日前,向甲方缴付下一年度的租金。

  序号

  议案名称

  对应申报价格(元)

  1

  关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1.00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0

  2、甲、乙双方按法律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二)物业交付时间及租赁期限

  1、甲方于2012年7月31日前将该物业交付乙方使用。

  2、租赁期为五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止。每年的8月1日至次年的7月31日为一个租赁年度。

  (三)装修及费用结算

  1、该物业以精装修标准交付,装修方案及造价须取得乙方认可。

  2、装修方案得到乙方认可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预付装修费用。实际装修费用由双方单独结算,并在结算造价取得双方认可后10个工作日内结清。

  承租方

  楼层

  面积(㎡)

  第一年月租金 (万元)

  第一年年租金(万元)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层、25层

  2433

  17.03

  204.36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2层北面

  633

  4.43

  53.16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2层南面

  584

  4.09

  49.08

  小计

  3650

  25.55

  306.60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高栏商业中心是公司在高栏港建设的提供商务配套的5A甲级商务综合体。珠海高栏商业中心有限公司向珠海港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出租物业的租金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该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根据2012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司2012年与珠海港集团及其子公司间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珠海港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劳务合同金额478.93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接受珠海港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劳务合同金额1178.57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接受珠海港集团及其子公司委托代为销售产品、商品和合同金额40万元。上述三项合计金额1697.29万元。

  2、根据2011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与珠海港集团签订《珠海港公司债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因珠海港集团为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8年期公司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分8期按照每年未偿还债券总额的千分之二点五向珠海港集团支付担保费用。珠海港集团持有公司16.4%股权,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2012年2月公司向珠海港集团支付2011年3月——2012年2月的担保费125万元。

  八、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协议内容公允,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符合公司的利益。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租赁合同。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12—05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拟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

  (二)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7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2年7月26日下午15:00至2012年7月27日下午15:00。

  (三)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即2012年7月23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

  (六)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2年7月1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提案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登记时间:2012年7月26日上午9:00点-11:30点。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2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代码:360507;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507;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承租方

  楼层

  面积(㎡)

  预收装修费用(万元)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层、25层

  2433

  562.18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2层北面

  633

  130.43

  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2层南面

  584

  120.33

  小计

  3650

  812.94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议案序号

  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珠海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业务的关联交易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投票时间:2012年7月26日下午15:00至2012年7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激活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3、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更改投票结果。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季茜、黄一桓。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附件: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7月11日

  附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7月27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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