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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9证券简称:巨龙管业公告编号:2012—025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2012年4月25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2年第一季度报告》,预计2012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0-20%,去年同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717,579.06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其他

  业绩预告修正情况表: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导致201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原预告相比出现下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由于受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影响,部分招投标项目延期,且公司市场拓展力度弱于预期,导致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受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公司人工成本及其他运营成本上升,导致本报告期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等的管道安装均为户外作业,工程施工较多需通过农田,容易受到气候条件和农业生产周期的影响,今年上半年南方地区梅雨季较长,发生汛情较多,影响了工程施工安装进度,导致公司部分合同交付及验收时间延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2012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本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本公司董事会对因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歉,并提醒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19证券简称:巨龙管业公告编号:2012—026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8月1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工作,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董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董事候选人提名表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公司董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提名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提名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作出相关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送达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妥善履行董事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当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0、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除需具备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需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3、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

  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7)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的;

  (11)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12)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提名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董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须在2012年7月18日16: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须在2012年7月18日16:00时前将相关材料先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电话确认;同时原件须在2012年7月18日前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新区临江工业园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郑亮 、柳铱芝

  联系电话:0579-82200256、82201396

  联系传真:0579-82201396、82200118

  联系邮编: 321025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7月11日

  附件: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

  ■

  证券代码:002619证券简称:巨龙管业公告编号:2012—027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2年8月1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 )工作,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公告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的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二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监事或独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监事或独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

  (一)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名

  现任监事会有权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现任监事会书面提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不得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18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对被提名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监事人选,将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3、公司监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监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监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10、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1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兼任监事;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提名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提名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提名表(原件,格式见附件);

  2、监事候选人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备查);

  3、被提名的监事候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监事候选人承诺及声明(原件);

  5、能证明符合公司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提名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提名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证券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提名人向公司监事会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提名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送达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须在2012年7月18日16:00时前将相关文件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须在2012年7月18日16:00时前将相关材料先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电话确认;同时原件须在2012年7月18日前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以邮戳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新区临江工业园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郑亮 、柳铱芝

  联系电话:0579-82200256、82201396

  联系传真:0579-82201396、82200118

  联系邮编: 321025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7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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