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01:36 来源: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标普500指数(QDII)
基金代码
0500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2年7月1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2年7月1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2年7月16日
注: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日常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同时交易的正常交易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已募集和管理的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15)和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50020)之间的转换。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3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5)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QDII基金,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本基金申购费率具体为: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50万元
1.20%
50万元≤M <100万元
0.80%
100万元≤M <500万元
0.30%
M ≥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来源:博时基金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扣款金额,但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3日起通过本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渠道
定期定额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8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9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0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2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3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16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7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8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1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
21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22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23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24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
√
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7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8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0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
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3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5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37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8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
39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40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41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4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43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44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4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
46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47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48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49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5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5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52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53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54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
5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5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5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5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59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0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6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2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3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64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
65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66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
67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68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69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
70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73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每个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 年5月4日《证券时报》和2012年5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2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江苏常熟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2年7月12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001;后收费,基金代码:051001)、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2)、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3)、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4)、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A类前收费,基金代码:050106;A类后收费,基金代码:051106;B类,基金代码:050006)、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7)、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201;后收费,基金代码:051201)、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8)、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9)、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010;后收费,基金代码:051010)、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1;B类,基金代码:051011;C类,基金代码:050111)、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2)、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13)、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014;后收费,基金代码:051014)、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6;B类,基金代码:051016;C类,基金代码:050116)、博时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8)、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9;C类,基金代码:050119)、博时深证基本面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1)和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2)。
自2012年7月12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代理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5)和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0)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5)与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0)之间的转换业务。
有关详情敬请咨询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512-962000,访问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网站:www.csrcbank.com;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登录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2日
关于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
投资基金新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发展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2年7月16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浦东发展银行代理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5)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及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5)与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5)和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0)之间的转换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浦东发展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28、访问浦东发展银行网址http://www.spdb.com.cn;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2日
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7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标普500指数(QDII)
基金代码
0500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6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12年7月16日
赎回起始日
2012年7月16日
注: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持有人寄送认购确认书。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同时交易的正常交易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日常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5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销售机构公告。
(2)申购费率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 < 50万元
1.20%
50万元≤ M <100万元
0.80%
100万元≤ M <500万元
0.30%
M ≥ 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来源:博时基金
4、日常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Y)
赎回费率
Y <2年
0.50%
2年≤ Y <3年
0.25%
Y ≥ 3年
0%
注:1年指365天
来源:博时基金
5、其他与申购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等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序号
代销渠道
是否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4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18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20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1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2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23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8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9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3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3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3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4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6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8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9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51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2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3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5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9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2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6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7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70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2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3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每个估值日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 年5月4日《证券时报》和2012年5月15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2日
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2012年下半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申购赎回等
交易类业务的公告
根据《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博时标普5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50025)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但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市场因节假日而休市的日期除外。基金所投资的主要市场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因节假日而暂停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为了保障基金平稳运作,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下列2012年下半年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分红方式变更、基金转换及转托管等交易类业务,并自下列节假日的下一开放日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9月3日
美国劳工节
11月22日
美国感恩节
12月25日
美国圣诞节
若境外主要市场节假日安排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若境外主要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或将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需要调整上述安排的,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调整并公告。
敬请投资者及早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假期原因带来不便。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