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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2 00:59 来源: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58证券简称:莱茵置业公告编号:2012-038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置业”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7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2年7月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高继胜先生主持。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蓝凯贸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蓝凯贸易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蓝凯贸易公司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蓝凯贸易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莱茵达”)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向江苏梵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

  公司董事会认为:南京莱茵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南京莱茵达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为该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南京莱茵达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南京莱茵达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558证券简称:莱茵置业公告编号:2012-039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7月11日,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凯贸易公司”)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西湖支行”)申请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莱茵达”)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江宁支行”)向江苏梵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梵瑞”)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额为325,000万元人民币,对蓝凯贸易公司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对南京莱茵达授权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

  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分别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蓝凯贸易公司向杭州银行西湖支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和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通过华夏银行江宁支行向江苏梵瑞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以内,符合担保条件,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蓝凯贸易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6,400万元,出资比例为80%;浙江南方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为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出资1,600万元,出资比例为20%。

  蓝凯贸易公司注册地: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21楼;法定代表人:陶椿;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橡胶、塑料、油脂、纸浆、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纺织原料、陶瓷、玻璃制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包装材料、文教用本品、机电产品(不含汽车)、农副产品(不含食品)、苗木(不含种子)的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截止 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30,953.89万元,营业收入46,066.23万元。

  2、南京莱茵达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南京莱茵达公司注册地:南京江宁科学园天元东路228号;法定代表人:高继胜;经营范围:许可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室内装潢,物管理,金属材料、建筑装饰材料的销售;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68,175.54万元,营业收入324.6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为蓝凯贸易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6,000万元

  担保期限:1年

  借款利率:基准利率上浮30%以内

  2、公司为南京莱茵达的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1,000万元

  担保期限:1年

  借款利率:15%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蓝凯贸易公司、南京莱茵达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主要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对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较为安全且可行的。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同意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2年7月11日,除本项担保外,公司尚有以下担保:

  1、公司为公司之合营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招商银 行杭州城东支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2年7月11日,实际借款余额26,288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5.69%,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04%。

  2、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勤飞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为10,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2年7月11日,实际借款余额7,2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56%,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05%。

  3、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向江苏紫金农商银行方山支行借款人民币5,4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17%,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6.79%。

  4、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华夏银行南京江宁支行向南京环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0.43%,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51%。

  5、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莱骏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借款人民币2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2年7月11日,实际借款余额11,5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49%,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45%。

  6、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6,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41%,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17%。

  7、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莱茵洲际置业有限公司向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6,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41%,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17%。

  8、公司以持有位于沈阳苏家屯区雪松东路104-1号的房产为全资子公司浙江蓝凯贸易有限公司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总额为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30%,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54%。

  9、公司为合营公司杭州中尚蓝达置业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宝石支行借款1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2012年7月11日,实际借款余额9,000万元。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95%,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31%。

  1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莱茵达枫潭置业有限公司向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8,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3.89%,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2.6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及违规担保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蓝凯贸易公司、南京莱茵达的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蓝凯贸易公司、南京莱茵达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目前上述两家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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