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晶科技发澄清公告回应媒体报道
http://msn.finance.sina.com.cn 2012-07-13 18:05 来源: 时报快讯-证券时报网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13日讯
金晶科技(600586)7月13日晚间发布澄清公告,近日,部分财经类媒体刊登文章《金晶科技与秀强股份交易数据相差4052万 信披混乱》,公司就相关事项澄清公告如下:
(一)公司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相关交易数据:
1、公司2009年年报披露该年度金晶科技母公司向秀强股份交易金额为4377.90万元,此数据为含税销售额,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为3791.48万元。公司该年度向秀强股份玻璃销售金额3791.48万元与秀强股份披露的向公司采购金额3762.46万元基本一致,两公司所披露数据之间的差异金额为29.5万元,系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所致。
2、公司2010年年报披露该年度向秀强股份交易金额为13627万元,此数据包含玻璃款11516.23万元和玻璃架子款2110.77万元。公司该年度向秀强股份玻璃销售金额11516.23万元与秀强股份披露的采购玻璃金额11436.34万元基本一致,两公司所披露数据之间的差异金额为79.89万元,系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所致。
3、公司2011年年报披露该年度向秀强股份交易金额为9004.28万元,此数据包含玻璃款7293.12万元和玻璃架子款1711.17万元。公司该年度向秀强股份玻璃销售金额7293.12万元与秀强股份披露的采购金额7249.68万元基本一致,两公司所披露数据之间的差异金额为43.44万元,系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所致。
4、公司与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2011年往来数据:2011年公司年报披露应付秀强股份押金款项251.5万元,此数据与秀强股份年报披露的应收押金款金额287.3万元差异金额系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所致。
(二)公司与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数据:2011年公司年报披露向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销售纯碱6694.4万元,公司年报披露的2011年度按销售金额排名的前五名客户全部系非关联方客户,没有包含参股公司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
(三)公司联营公司中材金晶和金彪公司的经营数据:公司联营公司中材金晶的主营业务系玻璃纤维的制造和深加工,玻璃纤维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其主要应用领域为电子、电气、交通、建筑、石油化工、冶金等行业;金彪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浮法玻璃的制造,浮法玻璃主要应用于建筑领域。中材金晶和金彪公司所处的行业差异较大。